楼主: feather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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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术之路] 复旦师生写信为投毒案凶手求“免死”,大学没学会法治精神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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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726421 在职认证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4-5-9 18:05:32
支持依法办事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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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3 发表于 2014-5-9 19:56:38
如果一个人很有爱心为什么投毒,而且还不阻止?一个人发表论文的质量高就可以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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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gk2000 发表于 2014-5-9 20:14:54
remlus 发表于 2014-5-9 17:48
废除死刑的国家包括:安道尔, 安哥拉, 亚美尼亚, 澳洲, 奥地利, 阿塞拜疆, 比利时, 不丹, 波黑, ...
在没有废除死刑之前,原有的法律就必须遵守。中国是个大国,人口众多,多民族、多宗教、收入贫富不均,情况特别复杂。用他国的手段治理中国只能以失败告终。有些学者和学生读死书,脑袋都整坏了,尽给国家出馊主意,害人不浅,我们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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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gk2000 发表于 2014-5-9 20:17:53
1169559150 发表于 2014-5-9 13:46
逝者已逝,已不能改变,此时再给生者一个死刑,未免有点苛刻,特别是这么一个国家栋梁,当然可怜之人必有可 ...
能力上竞争不过的人就使坏变成国家栋梁,简直是狗屁逻辑。

155
mongk2000 发表于 2014-5-9 20:20:03
zhwhappy 发表于 2014-5-9 11:05
杀人偿命是中国的传统价值观,其实西方诸如加拿大等国家已废除死刑。即便把林同学枪毙了又能怎样?黄同学就能 ...
把你的父亲、老婆杀害,你还有闲心在那里兜售你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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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gk2000 发表于 2014-5-9 20:21:56
复旦学生脑子有些毛病,应当惩罚那些向法律宣战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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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12655003 发表于 2014-5-9 20:51:28
首先这个问题可能需要很多方面考虑。包括这些同学、被告人以及死者家属、法律、社会。对于这些同学而言,这种行为时一种关乎人的精神,不一定是正确的或者是道德的,但是确实有一种精神在里面的,他们毕竟是局外人。其次被告人与死者家属,他们做任何的决定都是正确的,不论被告人是面临死刑,还是得到生还,他所面对的都是他认真思考过的对这个社会最有利的做法。如果死者家属执意执行重刑,那么是我们法律正常的程序,如果死者家属给予被告人原谅,那么是值得我们尊敬的。对于法律,自有法律的定夺。对于我们社会,我们探讨的不是这件事情如何处理,而是如何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让中国所有的人都去捡垃圾很困难,但是防止丢垃圾简单多了。被告人今天的结果是否是我们社会共同造成的情况,要知道从心理学上讲,这属于一种心理防御机制,一定是他的心理受到了创伤。我们如何避免成为这样的人,如何避免使自己周围的人成为这样的人。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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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559150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4-5-9 20:53:45
mongk2000 发表于 2014-5-9 20:17
能力上竞争不过的人就使坏变成国家栋梁,简直是狗屁逻辑。
人哪有不犯错的啊,谁没有一时糊涂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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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linxiang23 发表于 2014-5-9 20:54:17
就事论事好么,别扯那么远,事已至此,死不死的都已无关紧要了,各位都不是他肚里的蛔虫,又怎知他的想法。作为一个完全的旁观者,在我看来,也还没到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度,就从他本人的学术贡献来说,已经让人望尘莫及了,可自身的思想修养道德问题倒是出现了纰漏,试想这个国家还会有类似的人么?我觉着是大有人在,比他更该死的人很多,复旦师生明知此举不合法,可还是做了,不要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也别从林森浩的角度看,只是作为一个中立者,应该可以理解他们的想法,又在死去一个,无非就是说遭了报应,得了应有的惩罚,可惩罚一定得是这样么?就不能判他无期么?干嘛还要让他的父母来承受丧子之痛呢,这样我相信他即使是在监狱里,也会创造出价值来,扬其长,避其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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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zengxu 发表于 2014-5-9 20:55:57
这句话说得很对:“除了受害者亲人,我们谁都没有权力对凶手实施宽容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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