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eather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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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术之路] 复旦师生写信为投毒案凶手求“免死”,大学没学会法治精神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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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107379 发表于 2014-5-11 15:06:42
绝对不行,从来没听说过把人杀了,然后去照顾那个被杀人的父母,被杀人的父母怎么想,怎么做,天天看着一个杀自己儿子的人,想想都觉得悲哀,不要因为你是复旦大学的就可以免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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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飞故我在 发表于 2014-5-13 20:12:49
yonlay 发表于 2014-5-11 09:46
什么是冤案?什么又不是冤案?谁又说得清?你凭什么说它一定是冤案?证据呢?法院需要的是证据,证据!! ...
你的意思是要本着宁肯错杀也不放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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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lay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5-14 11:38:37
我飞故我在 发表于 2014-5-13 20:12
你的意思是要本着宁肯错杀也不放过的原则
在现有的证据下,“杀”才不是冤案。
我说了多少次了:法律讲证据,不要用我想,我认为这类的词眼去左右审判,意思是法官面对任何一个案子都不能动用自己的情绪,明白否?否则会造成更多的冤案,以及给社会留下无穷的灾难。从现在的证据看来,林森浩并无悔改之意,因为他从投毒,到受害人死亡,有充足的时间去悔改、去自首,但是他并没有。这是很明显的无悔改之意的证据。而现在他说悔改,都是一面之词,是不足以作为证据的,明白否?
如果动用了情绪,任何一个犯人在面临审判的时候都能表现出自己的极度悔改之意,明白否?
你觉得马加爵以前是不是个好学生?他如果悔改了,留在世上是不是对社会也有益?那你认为马加爵被判死刑是正确还是错误?
你又觉得中国的很多贪官是不是都是为推动中国的发展做了巨大贡献的?很明显:是。如果他们留下来继续为官,很明显还能为中国做出巨大的共享。而他们在面临审判的时候都充满了无限的悔意,如果个个都轻判,对这个社会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你确定你很清楚的明白么?
你怎么总是用自己的想法去违背法律的精神呢?哎,都你这样的想法,中国的法治社会还怎么建立啊!!!真是可悲!!!中国的很多大学生一方面扮演者美分党的角色,吼着要追求法治,一方面当事情落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又带入情绪,置法律于不顾!最关键的是复旦那群学生中,签名的很多还是学法律的学生。让他们去当律师或者法官,真是会祸害整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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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yzq 发表于 2014-5-14 13:09:23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应该有一说一,没有直接关系的因素不应该考虑
如果可以效用替代、功过相抵、德行与犯罪事实相冲减,信号传递、示范作用的后果难以预计
中国本来就有法乱依、执法不严、违法乱纠、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再把犯罪事实明确的事件操作成可变通的经典案例,后续的恶性影响不可想像
宁静致远,光润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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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yzq 发表于 2014-5-14 13:09:36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应该有一说一,没有直接关系的因素不应该考虑
如果可以效用替代、功过相抵、德行与犯罪事实相冲减,信号传递、示范作用的后果难以预计
中国本来就有法乱依、执法不严、违法乱纠、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再把犯罪事实明确的事件操作成可变通的经典案例,后续的恶性影响不可想像
宁静致远,光润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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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yzq 发表于 2014-5-14 13:09:46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应该有一说一,没有直接关系的因素不应该考虑
如果可以效用替代、功过相抵、德行与犯罪事实相冲减,信号传递、示范作用的后果难以预计
中国本来就有法乱依、执法不严、违法乱纠、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再把犯罪事实明确的事件操作成可变通的经典案例,后续的恶性影响不可想像
宁静致远,光润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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