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飞故我在 发表于 2014-5-13 20:12 
你的意思是要本着宁肯错杀也不放过的原则
在现有的证据下,“杀”才不是冤案。
我说了多少次了:法律讲证据,不要用我想,我认为这类的词眼去左右审判,意思是法官面对任何一个案子都不能动用自己的情绪,明白否?否则会造成更多的冤案,以及给社会留下无穷的灾难。从现在的证据看来,林森浩并无悔改之意,因为他从投毒,到受害人死亡,有充足的时间去悔改、去自首,但是他并没有。这是很明显的无悔改之意的证据。而现在他说悔改,都是一面之词,是不足以作为证据的,明白否?
如果动用了情绪,任何一个犯人在面临审判的时候都能表现出自己的极度悔改之意,明白否?
你觉得马加爵以前是不是个好学生?他如果悔改了,留在世上是不是对社会也有益?那你认为马加爵被判死刑是正确还是错误?
你又觉得中国的很多贪官是不是都是为推动中国的发展做了巨大贡献的?很明显:是。如果他们留下来继续为官,很明显还能为中国做出巨大的共享。而他们在面临审判的时候都充满了无限的悔意,如果个个都轻判,对这个社会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你确定你很清楚的明白么?
你怎么总是用自己的想法去违背法律的精神呢?哎,都你这样的想法,中国的法治社会还怎么建立啊!!!真是可悲!!!中国的很多大学生一方面扮演者美分党的角色,吼着要追求法治,一方面当事情落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又带入情绪,置法律于不顾!最关键的是复旦那群学生中,签名的很多还是学法律的学生。让他们去当律师或者法官,真是会祸害整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