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航原因,大家不妨先从航空法规来看待一下问题:
中国民航法规定,机长有对飞机最终处置权利,
第四十五条 飞行前,机长应当对民用航空器实 施必要的检查;未经检查,不得起飞。 机长发现民用航空器、机场、气象条件等不符合规 定,不能保证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起飞。
第四十六条 飞行中,对于任何破坏民用航空器、 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危害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或 者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在保证安 全的前提下,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 所载人员的安全,机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作出处置。
第四十七条 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 任务的,为保证飞行安全,有权提出调整。
当时的目的地机场是丽江机场,丽江机场是中国比较难飞的几个机场之一,天气变化很快,经常有飞机发生冲出跑道事件,中国民航总局有一个叫八该一反对的口号,就是反对机组盲干,当机组认为有对飞行构成危险的潜在条件时,可以选择返航或者复飞,这些都是以安全为前提。当然那次的事件没有这么简单,现在的报道跟民航总局的最终结论是说返航事件是机组利用法规,对自己的待遇不满的一种表现。
东航云南公司的历史我也简单跟大家介绍,它们前身为云南航空公司,民航重组了三大航之后,民航总局硬把云南航空公司划进了东航。原先云南航空公司是地方航空,效益很好,被划进东航以后,员工意见很大,因为小集体利益为大集体利益让了路。之后,云南机组多次被东航总部调到上海飞行过夜,飞行机组常年累月在外飞行,东航总部不给予解决家属团聚的问题。在企业文化上,东航上海总部的人处处排挤云南公司,私下里还叫这些云南公司的飞行员为:“云南猪。”这些不是本人道听途说,在民航内部已经是广为人知。
情况的巨大变化加上东航这些年的长期亏损造成了云南分公司员工的不满。试想,飞行人员心情不好,如何保证安全飞行?民航总局在这些事情上根本就是不作为,如果他们这次因为媒体报道,人民当中影响很坏不得已才这么处罚,那么以后还有哪个飞行员因为真正的安全问题敢返航?谁又对出了安全事故负责。我们知道,民航的事故不是个案,都是一个个潜在的事故链组成的。飞行机组认为不安全,法律又给予了这个权利,那么处罚的依据又是什么呢?文件?!我一直不了解文件大还是法律大。
民航发展跟国家体制相关,现在很多问题不是航空公司内部改革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经常大面积航班延误,机场跟航空公司告知是天气等原因,旅客怨声很大,可是谁了解有时候是空军大规模演习造成的航路封闭。航空公司跟机场不能告诉旅客,国家又不出面说明。真是有苦说不出。
我觉得这个版块的专家文章,写出来之前就要深入调查,至于提出飞行机组全部军管的改革,这是民航发展的倒退,一个专家说出这种话,真是天大的笑话。
梅西大学航空管理学院大三学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9 9:47:1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