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L77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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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类] [讨论]公允价值的运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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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fu41 发表于 2008-4-13 06:27:00

我觉得楼主的问题又回到会计提供者导向的角度,总是担心投资者会受蒙蔽。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即使是错误的信息,也比没有任何信息有价值。

我觉得与其讨论中国适不适合使用公允价值,不如做一个更为深刻的讨论:公允价值是否影响股票定价,公允价值是如何影响股票定价的。现在的研究基本上是回答公允价值是否影响股票定价,而不是如何影响股票定价。与其去分析中国是否适用公允价值,不如去讨论投资者会如何看待和使用公允价值。他们才是公允价值信息的真正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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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jie815603 发表于 2008-6-20 09:18:00
关于公允价值,最近FASB和IASB的各自的研究项目也在进行中,目前的着眼点主要放在“脱手价格”上,浙江财经学院于永生在这方面的研究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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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point_woo 发表于 2008-7-7 15:28:00
以下是引用mynamecz在2008-4-7 12:57:00的发言:

公允价值在我国曾经使用过,但是由于一些原因被停止了,而在06年公布的新准则又被重新提出,希望有人可以对此做些回复,我将根据回复的质量给予奖励

06公允价值的提出是必然的。国有银行改革和上市过程中,IAS39和IAS32无法回避,国内当时没有相应的准则。因此在某率先上市的两家国有银行专门向财政部打专门的申请(应该是04年的事情),参照国际会计准册IAS39和32出具国内准则的报告。话说财政部会计司也够可怜的,会计理论界还在争吵公允价值利弊,现实中银行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难道能以历史成本放在报表上?如果这样话,银行的两套报表(国内准则和国外准册)之间的差异之大,拿到国际市场上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于是乎,被逼无奈,06年把IAS39抄了抄就出来中国的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的发展是必然的,也是资本市场发展无法回避的话题。一切还是要向前看的。

风险管理行业在90年代中后期迅速发展,逐步推出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计量模型,操作风险计量模型还在艰难的探索中,但是金融界已经积极的运用风险管理技术进行管理的,新巴塞尔协议总结了实践中风险计量实践的优秀做法,最后大家还不是按照游戏规则来了。计量方法较成熟的,放在第一支柱,不成熟的放在第二支柱... ...路是一步一步走的。各国的监管部门都在大力推进以风险计量为基础的银行的资本监管和管理。

回过头来再看看国内有关公允价值的争论,都觉得心寒。有必要吗?能做的先做,先从金融工具开始,做不了的先放着(难道美国就什么东西都有市价了?)。反正国际资本市场已经这样玩了,中国人做不做(其实中国已经开始做了,并且做得很好),呵呵,还要看看大家的游戏规则的。会计学要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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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zhanghao 发表于 2008-7-25 20:49:00
说得很棒,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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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凤山 发表于 2008-7-29 11:09:00

对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我个人认为是一种进步,通过这种模式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报表的可信赖程度,报表使用者如果能够认真学习新准则,深入领会精神,应该能够从报表中得到有效的信息,下面以一些上市公司的报表为例,看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提高财务报表有效性方面的一些作用:

    金融资产。非金融类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类企业还加了一个贷款和应收款项,对于应收款项,由于资产证券化起步慢的缘故,一般企业还无法通过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但由此可以看出,新准则的前瞻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核算企业出于投机目的持有的股票,除了金融企业之外,大多数企业只会利用闲散资金申购新股,牛市中博一把,熊市中马上就会退出来,毕竟其主要任务是生产而不是炒股,一些上市公司的年报附注中明确表示要出售其交易性金融资产。而新准则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通过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属于非经常性收益,而且在其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披露,投资者应该可以得到充分的信息,认识其风险。在这点上,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很好的披露了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核算债券,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主要采用摊余成本,按照实际利率确认投资收益,发生减值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个人认为,该模式很好的反映了资产的状况,很好的反映了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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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l 发表于 2008-10-5 23:57:00
建议看看谢诗芬教授的博士论文和博士后出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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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vivian 发表于 2008-10-11 23:03:00

我很好奇的是——既然准则已经如此写了,实务界是如何应用的?

有没有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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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劳致富 发表于 2008-10-12 04:56:00
我觉得虽然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应用较为谨慎,如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使用,但规定还是较为原则,在中国的市场环境中,确实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所以也迫切需要广大研究人员对该方面作出研究,进而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出台应用指南或专家公告等,其实,我觉得最后的均衡状态可能是将所谓原则导向的IFRS在中国演变成规则导向的准则,因为有很多后续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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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see 发表于 2008-10-12 23:27:00
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还很不发达,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即使能取得这个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又有多少是公允的,并不是存在活跃市场的就是能取得公允价格的,还有取得的价格到底公允否?按照我国现在的市场状况,股市状况,很难说有价格是真正公允的,股价的暴涨暴跌,一个公司真的06年值那么多钱,现在就值那么一点?这里面有太多的非市场因素而不能反映一项资产的价值,那所谓的市场价格也就谈不上公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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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aep 发表于 2008-10-13 01:34:00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如何使公允价值计量能够公允,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很多上市公司还不是真正的公众公司,公司的管理当局还没有正确的思维,而监管当局和审计的工作还要进一步提高,不然,公允价值就很容易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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