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K中国涉贿 定调公司行为
记者林则宏/综合报导/经济日报2014/05/15
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下简称「GSK(中国)」)涉嫌商业贿赂案,在历经近11个月侦查后,14日遭起诉。GSK(中国)前英国籍高阶主管马克锐(Mark Reilly)恐遭判重刑,公安部门将之定调为「公司行为」,而非早前GSK辩解的「个人行为」,该事件是否象征大陆对外资态度的转变,受到西方媒体与跨国企业高度关注。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14日发布消息称,GSK(中国)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单位行贿等案已侦查终结,日前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安机关指控马克锐就任GSK(中国)处方药事业部总经理后,组建和扩充多个销售部门,通过大肆贿赂医院、医生、医疗机构、医药相关协会组织等医药销售相关部门及其所属人员推销药品,牟取非法所得达人民币数十亿元。
总部设在英国的GSK是全球第二大药厂,目前在中国大陆设有研发中心和六个生产基地,大陆员工数达5,000名。GSK(中国)营收从2009年人民币39亿元暴增至2012年的69亿元,大陆指控GSK(中国)是靠商业贿赂完成其在中国的销售。
GSK(中国)14日就此发表声明称,「非常严肃对待这些指控」,「将继续就此案全力配合(中国)政府相关部门」。
西方媒体多将此一事件连结到2010年,澳洲矿业公司力拓(Rio Tinto)大陆销售主管、澳籍华人胡士泰(Stern Hu)因受贿和窃取商业机密被判10年徒刑。纽约时报称,「腐败现象在中国很常见,起诉跨国公司外籍高管的情形却很罕见。」
路透指出,在中国,行贿罪名最高可以被判处终身监禁,对GSK (中国)的任何行贿指控都可能导致北京当局剥夺其营业执照。
纽约时报表示,这起案件在去年7月曝光后,不少药厂高层都曾私下抱怨,认为这是中国政府意图控制国内药价、惩罚高利润跨国公司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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