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同学好像是考上了吧,心境果然不同。楼主的意思你好像也没完全弄明白,起码是三点存疑不是用老师的喜好所能解释通的。老师既然喜欢,为什么复试给那么低的分数呢?其实还是不喜欢,研究方向想必也是不能吻合的,既然如此,被录取的可能性就必然让人产生质疑,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老师从不喜欢到喜欢进而收到名下的呢?如果有什么特殊理由,学校为何不作说明,进而打消人们的疑虑呢?所以,我认为楼主有此想法很自然,同时我也不认为存在这种问题的学校值得考生去选择。楼主在此说明真相,对于后来的考生无疑是有益的。
另外,说到规则,如果是合法的当然应到遵守,如果是违法的比如什么潜规则,就不能存“无法改变规则就只有改变自己”这种思想,我们个人可能无法改变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但也绝不能推波助澜,弘扬社会正能量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更何况是博士生,更应对国家对社会有更多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