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阅读王则柯教授的《别人的信封似乎更诱人》时想到的一个问题,我写出来的问题中的条件与原来那个问题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有两个信封,每一个包含一定的数量的钱,钱的具体数目可能是5,10,20,40或80元,而且其中一个信封装的钱恰好是另一个信封的钱的两倍.现在随机把这两个信封中的一个交给张三,另一个给李四.在他们拆开信封之前,给他们一个交换信封的机会:假如双方都想交换,我们就让他们交换.注意,在交换之前,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信封里有多少钱,并做一个假设,张三和李四都是风险中性者.
好了,现在我们来分析张三交换前的思考过程:他会想,假如自己的信封里是5元,那么交换的期望收益是10-5=5块钱;假如自己的信封里面是10元,那么交换的期望收益是(20+5)/2-10=2.5元;假如自己的信封里是20元,同样可以算出交换的期望收益是5元;假如信封里是40元,那么交换的期望收益是10元;假如是信封里是80元,那么交换的期望收益是-40元.上述每一种情况出现的概率都是1/5,那么总的期望收益是0.2*(5+2.5+5+10-40)=-3.5元,也就是说张三如果参与交换的话,自己的期望收益是负值.
李四处于张三一样的情况,他交易的期望收益就也应是-3.5元.
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个人都会拒绝交换,因为交换导致了双方的利益都会减少,奇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难道有"双亏"的赌博,按理说,在赌博中,如果一个人收益减少,另一个人的收益就会增加,也就是说一方之得就是另一方之失,可是我们上面分析的结果是双方都"失",这肯定是错误的,但是这个推理过程错在哪里呢?我实在想不出来,哪位大德帮忙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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