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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投诉:广东明珠无视广大股东利益,成为大股东的资金输血平台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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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广东明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明目张胆、倾其所有,违规向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家族企业放贷输送利益的函

广东证监局:
广东明珠(600382)作为公众上市公司,股权分散,公众持股比例77%,大股东持股为22.92%,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董均被实际控制人张伟标掌控,听命于张伟标,没有以4万股东利益为重,谋求自身主营业务的长足发展,而逐渐丧失独立性,沦为了实际控制人的资金运用平台。上市公司对于巨额资金用于关联企业放贷事项,股东大会不开通网络投票,强行通过议案,违规向实际控制人张伟标绝对控制的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发放低息贷款(自有贷款支付利率一年期9.225%,而贷给关联方利率三年期7%),倾其所有,挖空上市公司全部资金18亿元,鼎力扶持,为家族企业发展,牺牲上市公司利益和发展前途。请求广东证监局监管核查。
一、相关主要情况
1、广东明珠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92%的比例,金信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伟标。张伟标同时绝对控制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而上市公司分别持有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比例极低,参股分别为18.42%,19.90%。
2、近几年,广东明珠退出阀门生产,放弃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从而改为参股,这样,广东明珠逐渐丧失主业。此时,上市公司董事会理应谋求新的主业发展,收购或注入资产。然而,上市公司却演变成实际控制人的资金输血平台,为实际控制人作嫁衣。
3、2012年5月30日以及2013年4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向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各5亿元共10亿元的议案。对于该两次股东大会,均未开通网络投票,中小股东对于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巨额利益输送,且事关上市公司发展方向的重大事项无投票权。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八款“对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应开通网络投票相悖,也为该两项方案违背中小股东意愿强行通过奠定了基础。
4、2014年5月23日,上市公司董事会再次提案,要求对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发放贷款8亿元,仍然不开通网络投票,试图在2014年6月10日再次通过。至此,上市公司几乎倾其所有,将18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实际控制人陈伟标绝对控制的企业,成为陈伟标家族企业壮大发展的资金孵化平台。一旦该两个企业被陈伟标掏空,上市公司广东明珠也将完全成为一个空壳。
5、广东明珠上市以来,每年均获得较好的收益,却每年分红3分钱,而对其实际控制人慷慨解囊,倾其所有进行资金扶持,是极不正常的行为。试想,如果珍珠红酒业效益良好,为何放弃增资而改为参股?大顶矿业股份如此优异,向其放贷13亿元,每年仅收取几千万的利息收入,为何不对其股份进行收购,纳入合并报表?同时,由于上市公司无主营业务,每年依靠实际控制人施舍的铁矿交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相关规定,主营业务低于1000万元的将被退市,上市公司不谋收购资产,却忙于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是要置上市公司于死地吗?
6、长期以来,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利用规则,不公布参股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却持续大额向其发放贷款,风险集中,意图明显,一旦无法收回,则将对中小股东造成毁灭性打击,面对如此生死重大决策,却不开通网络投票,让中小投资者行使表决权,意图更加明显。根据公布的少量情况,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大顶矿业公司资产总额为 44.76 亿元,负债总额为 22.04亿元,净资产为 22.72 亿元。而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后大顶矿业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4.67亿元,负债总额为 14.47亿元,净资产为 20.20亿元,营业收入为18.38亿元,净利润为6.57亿元。两相对比,经过两年发展,大顶矿业总资产下降10亿元,营收和净利润均大幅下降,风险呈现,继续放贷置换银行贷款,对于占比近80%的中小股东利益存在极大损害的可能。
7、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存在异常。2013年12月10日,上市公司公告,收到大顶矿业分红款9193.80万元,加上当月收到的委托贷款利息,企业帐面资金1亿元有余。根据年报附注第120页,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上市公司并未向关联方发放委托贷款使用资金,而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总额仅1255万元,分红款是否足额收到,这笔款项去哪儿了?
二、请求事项
1、请求广东证监局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督促上市公司在2014年6月1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网络投票,让中小股东决定事关公司发展方向和公司命运的巨额关联交易事项。
2、请求广东证监局督促上市公司发布放贷对象详细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列示其财务状况,让广大中小投资者了解其风险状况,并予以审议。请求上市公司公布众多参股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3、如有可能,请求广东证监局核查其每年两次接受分红的资金来源是否如实到位,请求核查发放给关联公司的资金用途真实性,是否全额收息。

广大广东明珠中小股东
201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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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东明珠 大股东 上市公司财务数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明珠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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