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JDWII
315736 2630

剩余价值理论为什么不成立?   [推广有奖]

1351
YJDWII 发表于 2015-4-12 19:30:21
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而这3先令是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是什么,与劳动力日价值之间存在联系吗?劳动力的价值是由必需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必需生活资料的价值是12小时普通工作日的劳动。也就是说,维持劳动力一日之生存,该工人需要劳动12小时普通工作日的劳动。这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的价值为3先令。而这3先令又是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

所以,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6个劳动小时,12=6;也就是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3先令=6个劳动小时。

其实,这3先令又何只是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它还可以是任意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如

张三在自己现有条件下,劳动力价值为12小时劳动,表现为3先令的货币,而这3先令在甲地A工厂是体现8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在甲地B工厂是体现3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而这3先令在乙地A工厂是体现8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在乙地B工厂是体现3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而这3先令在昨天是体现8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在今天是体现3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那么,张三的劳动力究竟有几个价值?

1352
YJDWII 发表于 2015-4-13 18:54:23
劳动力的三个价值1.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
2.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第76页◎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决定的。
3.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而这3先令是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前两个非常明白,一是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一是必需生活资料的价值,第三是说劳动力的价值是必要劳动时间。

1353
忠魂 发表于 2015-4-13 22:04:35
YJDWII 发表于 2015-4-11 16:02
你的文章看不到,可否上传到论坛。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864848-1-1.html

1354
YJDWII 发表于 2015-4-13 23:30:27
忠魂 发表于 2015-4-13 22:04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864848-1-1.html
如果,一是“对的”,那么两极分化就是合理的。如果二是对的,那么必然要求“共同富裕”。
抛开理论,仅从现实出发,工人(劳动人民)会认为第二条是正确的。
所谓剥削是两极分化的唯一原因吗?你得首先证明无偿占有的成立
按剩余价值理论资本永远是资本家,工人永远是工人,现实如此?
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注意,是超过了资本家劳动“应得”的报酬,而不是说资本家不该获得任何报酬,也就是你不必要地说是生产要素中资本的作用)
资本家就得的报酬是什么或是多少?
玩笑而已,你这也叫证明 剩余价值的成立?
证明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工人的劳动是剩余价值存在必然的唯一的原因,如果连最基本的因果关系都不存在,你凭什么说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
第二,资本家是怎么无偿占有的,或者,正常的有偿占有剩余价值应该是什么样的?无偿占有是等价交换吗?
第三,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是谁的价值?如果是劳动力的价值,那么,劳动力就应该有至少两个价值了,一个是自身的价值,一个是超过自身价值的价值。劳动力究竟有几个价值?如果不是劳动力的价值,工人凭什么对这个价值主张权利?难道是工人在出卖一个劳动力后,再出卖一个劳动?

1355
YJDWII 发表于 2015-4-17 09:12:10
什么是私有制?私有制就是私人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律制度。
反对生产资料私有制,难道是要建立生产资料不受法律保护的制度?

1356
YJDWII 发表于 2015-5-17 15:23:02
既有日价值就有时价值,为什么不按时价值出卖?假如工人的日价值(8小时)为8元,如果他劳动1小时、2小时、3小时、4小时、5小时、6小时、7小时、8小时、9小时、24小时,他各应该得多少报酬?他出卖的究竟是劳动力还是劳动?如果他劳动24小时,所得超过8元,比如30元、50元,那么这个超过部份又是谁的价值?如何解释等价交换?
马克思幽灵战士当然只能按天卖。劳动力要维持一天的生活,也必须要维持一天的生活,你一天过8小时,剩下的16小时什么都不干能活吗?没有按时价值算的。

你告诉我,如果按照你说的算8小时,那么请问下,资本家只支付8小时的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那么剩下的16小时怎么办?长此以往下去,无产阶级这个阶层,即使他不反抗,他是不是也得早死?无产阶级如果消亡了,资产阶级又从哪里去获得新的劳动力?

所以,劳动力是按天算的,不是按小时算的。没有你那样的说法,要按你那样算,不要说工人不同意,资本家也不会同意。把他们饿死了,找谁当工人啊?
PS:这完全是在重复我帖子里面说法。
假如工人的日价值(8小时)为8元,如果他劳动1小时、2小时、3小时、4小时、5小时、6小时、7小时、8小时、9小时、24小时,他各应该得多少报酬?

1357
YJDWII 发表于 2015-5-17 15:34:55
美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法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的工人自由的一无所有。中国的农民工有田有地,为什么还要往火坑里跳?
你还有房子车子妻子,可见你是资产阶级了。
马克思幽灵战士矫情的帖子就不回复了。一无所有的意思是没有生产资料,只能去给别人打工。至于你举得中国农民的例子,只能更加说明他们一无所有。干农活已经不足够赚钱养家了,一个小孩的学费就够了,要是再加点医药费,呵呵。
田地不是生产资料?
干农活确实比不了皇帝,但绝对能生活。但这里的关键是农民他是有生产资料的。
另外,你的房子电脑、大米等绝对不是生产资料吗?他们绝对没有生产资料?用于赚取剩余价值的货币就是资本,他们没有货币?是没有货币还是不愿将货币用于赚取剩余价值?
他们没有买股票?如果有,那么他们不也是资本家?如果所有的工人都购买了股票,那么,还有谁是被剥削者呢?
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有确定的界限吗?如果没有,你拿一个自身外延不清的东东来比划,这不是胡闹?

1358
YJDWII 发表于 2015-5-17 15:44:06
马克思:“但是,作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就这个词的通常意义来说,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我们已经知道,凝结在商品里的必要劳动量构成商品的价值。现在我们用这个价值的概念,怎能确定比如说十小时工作日的价值呢?在这个工作日里有多少劳动呢?10小时劳动。如果说十小时工作日的价值就等于10小时的劳动,或者,就等于这个工作日所包含的劳动量,那无非是同义反复,甚至是毫无意义了。”

===================
看来,你从来都是只看结果,不看论证过程啊。一个十元纸币本身值钱吗?
既然纸币自身没有价值,它又如何表现商品的价值?
既然纸币自身没有价值,那么 ,十元、二十元在价值上又有什么区别 ?
你是你不也是同义反复,它毫无意义?难道要你不是你才有意义?
什么东西本身有价值、什么东西本身有重量?

1359
YJDWII 发表于 2015-5-23 22:23:47
qi509
马克思的两个剩余价值:

1、翻开《资本论》第二篇《由货币到资本的转化》第四章1《资本的总公式》53版63年第10次印刷P138。“......G——W——G的流通却不是如此。最初一看,这种流通好像是没有内容的,因为是同义反复的。两极有相同的经济形式。两者都是货币,不是性质上有别的使用价值,因为货币是商品的转化形式,在其中,商品的特性使用价值已经消灭。先用100磅交换棉花,然后再用这个棉花交换100磅,迂回曲折的用货币交换货币,用同物交换同物,好像是一种没有目的而且背理的操作。一个货币额和另一个货币额,总的来说只能由它们的量来区别。所以,G——W——G这个过程有内容......例如,用100磅购得的棉花再拿去卖,会卖到100磅+10磅即110磅,所以,这个过程的完全形式,是G——W——G′。在其中G′=G+⊿G,那就是等于原来垫付的货币额加一个加量。我把这个加量或原价值以上的超过额,称之为剩余价值。”


2、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里又是这样论述到:
“假设在劳动力的售卖上一日劳动力的价值等于3先令,在3先令中有6劳动小时体现着,因此这个劳动量就是劳动者每日平均必需生活资料的生产所必需罢。现在,我们的纺纱工人劳动一小时把......所以在6小时中棉花吸收了6小时劳动时间。在3先令的金量中体现着同样多的劳动时间。.......
.......
.......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本身,不属于劳动力的卖者,正如油的使用价值,卖出以后,不属于油商。货币所有者已经支付劳动力的日价值,所以,一日劳动力的使用,一日的劳动,也是属他所有。劳动力维持一日只费半日劳动,但是劳动力仍然能够全日工作,能够全日劳动,以致劳动力使用一日所创造的价值二倍于它本身一日的价值这件事,对买者来说,固然是一个特别幸运,但对卖者来说,也并不是什么有害的事情。
我们的资本家预先知道了这件事。这正是他发笑的原因。所以,劳动者在工场中发现的,不是6小时而是12小时劳动过程的必要生产资料。如果6小时劳动吸收10磅棉花,使它转化为10棉纱,12小时劳动就会吸收20磅棉花,使它转化为10棉纱,12小时劳动就会吸收20磅棉花,使它转化为20磅棉纱。”53版,63第10次印刷。 P186-190
第二个剩余价值就是人们挂着嘴边的,耳熟能详的,被人们推崇为资本主义生产规律的伟大发现的“剩余价值”的来源。这就是马克思《资本论》的“剩余价值”的核心论述。就是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核心论述。简单概括一下就是:
3先令工人劳动力的售卖价格(工资)=6小时生活资料所必须的必要劳动时间;工人的工作时间=12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2小时-6小时=6小时的剩余劳动时间。我称其为《资本论》的核心的心核。这也是马克思政治经济核学的核心的心核。




1360
YJDWII 发表于 2015-5-23 22:26:43
既然 “劳动本身,不属于劳动力的卖者”,那么,这个所谓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包括剩余价值)还属于它的卖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3-6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