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自家有铁矿,以挖矿为生,每日劳作12小时,挖矿一吨,卖3先令。矿绝,私私家雇公工去他家挖矿。为此,私私购买了一辆挖掘机供公公使用。劳动强度比先降低。每日劳作12小时,挖矿三吨,卖9先令,公公与私私各得3先令。另3先令作为挖掘机的价值补偿。
小马说,公公所得3先令是他劳作4个劳动小时,挖矿一吨的货币表现,私私剥削了公公3先令的剩余价值。
小马长大,据此写出资本论。
|
楼主: YJDWII
|
315473
2630
剩余价值理论为什么不成立? |
| ||
| ||
扫码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