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譬如,A在B的地里发现了黄金,C把它挖了出来,在没有物权法的规定下,那它属于谁呢?
追加一条假设:上述黄金,在没有被发现、被挖掘之前之时,并不属于任何的个人,即便黄金埋藏在B的土地下面。也就是说,黄金在没有被发现被挖掘之前之时,是无主的。
而B的权力是:黄金虽然不是我这个地主的,也不是你的,他的,但,我有权拒绝你们在我的土地上来开挖。你们完全可以从其他地方,打地洞,前来挖掘嘛。
附注:宅兄已经假定黄金是无主的了,他说:在没有物权法的规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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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碇_真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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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经错误不在劳动价值论,在于劳动认识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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