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一物(按效用论,即物的效用),必须付出代价,可以直接付出劳动,也可以付出货币(等于间接付出劳动,很多人无视这一点)。
公理(不同意此公理的请无视):
1、取得的效用一定,人们倾向于付出的劳动越少越好。
2、同理,付出的劳动一定,人们倾向于取得的效用越多越好。
则有:1、边际效用最终一定下降。
2、等量劳动取得的边际效用必定相等。
(证明从略)
则有:1、无论用劳动还是用边际效用来衡量物的价值,都是等价的。
2、因此:劳动论和效用论可以统一为一个整体。劳动论是从代价方面来衡量价值,效用论是从取得方面来衡量价值,它们是硬币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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