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JDWII
25434 239

劳动力价值转形----读《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七章》 [推广有奖]

191
YJDWII 发表于 2015-2-6 13:53:40
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第76页◎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决定的。
第十七章   
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
严格来说,这二者应该是相等的。它们相等吗?
劳动力价值由必需生活资料价值决定,这就是说,劳动力的价值在出卖前是已知的。而劳动力的价值转化为工资后,劳动力在出场前他的价值却是未知的。为什么要将已知转为未知呢?
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说,劳动力不是有一个价值,而是有很多个价值。究竟有几个价值呢?
按马克思会计思路,可以作这样的猜测:劳动力有两个价值,其一是成本价值,即由必需生活资料决定的价值;其二是销售价值,即由工作日长度决定的价值。但是,如果我们真正作这样的理解他是绝不会同意的。因为这样工人不仅没有无偿将剩余价值送给资本家,而且,还实际获得了一个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价值。----反剩余价值。所以要转形,工资即劳动力价值。但是,这同时又会出现另一个问题,工资是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说,全部劳动都是有酬的,剩余价值何在?
既然劳动力已经有了两个价值,那么是不是前者或后者可以不用了呢?不是的,它们一个也不能少。如果没有必需生活资料决定的这个,就无法解释剩余价值的存在了,因为劳动力价值转化为工资且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意味着工人没有提供剩余劳动。如果工资没有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或只是工作日长度的一半的货币表现,那么这就是不等价交换。剩余价值是不以须交换中产生的。怎么办?所以,劳动力的这两价值是不能碰面的。只能在不同的地方,按需使用。
工人先按必需生活资料出卖一个劳动力,并且默认这个必需生产资料与工资是相等的,然后说工资是必要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这样剩余劳动就有了。但这里千万不能提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
这一点却是普通意识所不能领会的,但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必须领会。

192
YJDWII 发表于 2015-2-14 08:53:16
第十七章   
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
588
假定,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而这3先令是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这一章讲的就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劳动力的价值问题应该是已经解决了的问题,还用得着假定
假定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这是假定工资为3先令吗?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这3先令又是多长时间的工资呢?
劳动力的价值究竟转化了还是没有转化?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邪说的逻辑就是胡说的逻辑。



193
YJDWII 发表于 2015-3-6 18:35:20
那些口口声声要求别人看原著/原著怎么说的的人都哪去了?这不是原著吗?

194
YJDWII 发表于 2015-3-14 14:42:35
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第76页◎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决定的。
汽车(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制造汽车所必需的原材料的价值决定的。
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
汽车(商品)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销售收入

195
YJDWII 发表于 2015-3-15 11:02:43
在众多的学术(家)中,唯独马氏理论偏好转形,且都是选择性转形,岂不怪哉?

196
YJDWII 发表于 2015-3-28 22:06:37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怎么平均?没有个别或私人必要劳动时间就没有平均的基础。个别或私人必要劳动时间是在个别或私人现有的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而这3先令是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12小时就是3先令的个别或私人必要劳动时间。6小时则是个别或私人必要劳动时间与资本 的平均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这个在资本条件下的6个劳动小时并不等于普通工作日 的12小时 的一半。

197
YJDWII 发表于 2015-4-10 10:49:30
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而这3先令是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的价值的货币表现。
价值是劳动,价值量是劳动的时间量。那么,这里的劳动力的日价值是多少呢?是12小时劳动或12小时个别劳动,而不是3先令。3先令只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劳动力的价格。因此,工人出场劳动力只能按其价值来出卖,即12小时劳动。而获得的价格却不一定是3先令,有可能是4先令、5先令,也有可能是2先令。
将价值直接偷换成价格,是马克思理论的又一明显的欺骗手法。

198
YJDWII 发表于 2015-4-12 22:12:42
第十七章   
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
而货币充当支付手段,是在事后才实现所提供的物品的价值或价格的,在这里就是实现所提供的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最后,工人提供给资本家的“使用价值”,实际上不是他的劳动力,而是劳动力的职能,即一定的有用劳动,裁缝劳动,鞋匠劳动,纺纱劳动等等。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
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并且 ,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如,张三劳动8小时,得到80元工资,也就是说,张三劳动力的价值是8小时劳动或80元。这样,必要劳动与实际劳动就是相等的,就没有了剩余劳动,剩余价值何在?
如果,张三 的必要劳动为4小时,80元工资只是4小时必要劳动的报酬,那么,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又从何说起?
如果张三 从某月1日开始,连续劳动时间分别为:1小时、2小时、3小时、4小时、5小时、6小时--------24小时,他的劳动力有几个价值?

199
lisong-1227 学生认证  发表于 2015-4-17 22:38:18
有意思啊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YJDWII + 100 + 1 + 1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经验 + 10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200
YJDWII 发表于 2015-7-5 08:39:06
马克思 工资、价格和利润(之二)
    9.劳动的价值
    现在我们应当回过来谈谈“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这个用语。
    我们已经知道,实际上,劳动的价值无非是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那些商品的价值来测量的。但是,因为工人是在他劳动完毕以后领取工资的,并且知道他实际上给予资本家的正是他的劳动,所以他以为他的劳动力的价值获或价格必然就是他的劳动本身的价格或价值。假定他的劳动力的价格是3先令,这是工作6小时所得的,如果他工作12小时,他必然以为这3先令就是12小时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虽然这12小时的劳动体现了6先令的价值。由此就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严格说来,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是无意义的名词,但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表面上却很像劳动本身的价格或价值。
    第二,虽然工人每天的劳动只有一部分是有偿的,另一部分是无偿的,这无偿的或剩余的劳动正是产生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基础,但是看起来就好像全部劳动都是有偿的劳动。
假定他的汽车的价格是3 先令,这是工作6小时所得的,如果他工作12小时,他必然以为这3先令就是12小时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虽然这12小时的劳动体现了6先令的价值。
每天使用汽车(生产资料)只有一部分是有偿的,另一部分是无偿的
劳动的价值无非是劳动力的价值,
劳动的价值等于劳动力的价值
劳动等于劳动力
劳动没有价值等于劳动力没有价值
劳动力有价值等于劳动有价值
那些最优秀的经济学家从“劳动”价值出发而无法解决的困难,一到我们用“劳动力”价值来作出发点,就消失不见了。
要么无法解决的困难不存在,要么,无法解决的困难消失不见了是胡说 。
恩格斯:我所作的全部修改,都归结于一点。在原稿上是,工人为取得工资向资本家出卖自己的劳动,在现在这一版本中则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这是修改还是抄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3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