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一个会计主体的评价与分析应该建立在一个整体上,而不是将集团分开去分析。
当然,子公司的信息也是集团中的一部分,而且对他的分析具有重要性,所以财务报告也会出示分部报表提供给外部投资者。但是我们的分析重心依然要放在集团上面。
成本法的出现也证实了我的观点,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报表上用成本法,但是通过编制合并报表,可以体现出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从而体现集团这个会计主体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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