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栋 发表于 2014-6-20 16:02 
1、公地有社会制度承认呀,有法律界定呀。
2、3吨的大米与2吨的大米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其价值比例是否为 ...
1、公地有社会制度承认呀,有法律界定呀。
2、3吨的大米与2吨的大米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其价值比例是否为1.5?
===================================
回复:
你只知道3吨比2吨多,你怎么不想一想,富地比贫地多出的1吨,为什么平平安安地在富地主手上?
那么多趋利的经济人,怎么不去抢种富地,把那1吨的超产平均化?
那是因为有大量警察、法官在那里管着。
你也不要以为,富地多出了1吨粮,整个行业就多得相应的钱,我告诉你,不是那样。
因为富地多出一吨粮,必定使整个行业的价格有所下降,种植行业粮多收入未必多。种植行业的收入不会因地富而多一分钱。超额收入是军警法力量创造的。
也不要老想着深山没有抢种的富地,深山的富地即便种出粮来,也还必须花运费运出去。运费必定高于1吨的价款,如果运费不高一吨粮价款,其它人必定去抢种,直至富地种植者不合算为止。
这些道理早就讲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