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什么情况下失去了自由?
——读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札记之三
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第四章《自由放任主义》中说到了工人被资本家剥削,没有自由的情形。他说:“ 我们假定,一个雇用了500个工人的工厂老板同一个没有其他谋生手段的工人在讲条件。如果条件没讲成功,老板失去了一个工人,还有499个工人为他的工厂干活。在另一个工人来到之前,他最多不过有一、两天在一台机器上遇到一点麻烦。而在同一些日子里,那位失业的工人却可能没有饭吃,只好跟睁睁地看他的孩子挨饿。在这种情况下,还谈得到什么有效的自由呢?”(第41页)
在这里,霍布豪斯提出的说法,和我们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时的某个说法有一致的地方,这个说法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是没有自由的,他不是被这个资本家剥削,就要是被那个资本家剥削,毫无自由可言!这个说法首先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立了起来,在两个阶级之间,除了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之外,不可能有其他任何关系。这样的理论,一直到今天还在被我们宣讲,从中小学课堂、到大学课堂,以至于到社会宣传,无不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当作他们之间最基本的关系。而有了这样的理论,无产阶级一定要推翻资本阶级就成了无产阶级的使命和必然。可是,这样的说法成立吗?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真的就只是对立关系,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吗?霍布豪斯的《自由主义》会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在霍布豪斯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工人,无产阶级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失去自由的!
我们再回到开头,我们看到霍布豪斯所说的情况,工人被资本家解雇了,对资本家来说,他受到的损失微乎其微,而工人就要挨饿,霍布豪斯说,工人没有得到“有效的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可以和任何一个雇用他的资本家签订合约,他有选择的自由,可是,这种自由是否是真正的自由,或者是“有效的自由”呢?按照我们的说法,则工人是没有自由的,无论他受雇于谁!
而霍布豪斯在《自由放任主义》中结合当时英国的实际,分析了工人和资本家签订契约时的情况。他说:“总的来说,工会给予工人的自由远比它夺去的自由来得多,在这一点上,我们学会了一个具有远为广泛的用途的重要教训。就契约而言,真正的自由要求缔约双方之间大体上平等。如果一方处于优越地位,他就能够强制规定条件。如果另一方处于软弱地位,他就只好接受不利的条件。这就产生了华尔克的一句至理名言,即经济上的损害倾向于使损害本身永存。一个阶级的地位越是被压得低,它在没有援助的情况下再度崛起的困难也越大。”
他还谈到了英国ZF的做法,“就童工(被迫害,签订不利于自己的契约)而言,直到情况十分严重时,国家才出面干涉。它把‘少年’及妇女包括在内——此举受到那些拥护女权的人的批评,把这种保护的扩大视为男性统治的扩大。尽管如此,舆论却相信国家是以一种不寻常的方式出面干涉,以保护一个不够强大得为自己讨价还价的阶级。开头只以成年男子为限;只有到我们今天,作为工会内部进行多年争论的结果,立法才开始担负起控制工厂条件和工作时间的任务,最后并通过在‘血汗工业’设立工资委员会控制工人的实际报酬,年龄和性别不加限制。”
从霍布豪斯的论述中,我们自然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只要工人是在和资本家大体平等(注意,不是绝对平等,也不存在绝对的平等)的情况下,他们之间就会签订一个比较公平的契约,这个契约不仅有利于资本家,而且也有利于无产阶级。这是,手握签订的较为公平的契约的无产阶级,本身就是自由的,他们获得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或者是“有效的自由”!霍布豪斯在《自由放任主义》中总结道:“自由而无平等,名义上好听,结果却悲惨可怜!”
在无产阶级面对资本家是否能获得自由上,在无产阶级和资本家的关系问题上,霍布豪斯的观点,和我们的观点,其实是完全不同的,或者说,是根本相反的!因为,我们根本不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会获得自由!
那么,为什么资本家可以利用“经济上的优势靠牺牲另一人的利益来获得好处?”(《自由主义》第五章第51页)呢?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第七章《国家与个人》中做了解释:“名义上的自由,也就是说没有法律限制,可能会产生损害真正的自由的结果,也就是说,允许强的一方压迫弱的一方。”(第71页)而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签订不利于工人的契约,就是因为没有法律对资本家的行为进行限制,没有国家对资本家的行为进行有效地社会控制,而一但国家制定法律,“法律规定工人的安全以及工作的卫生条件。法律规定妇女和儿童在工厂和工场的工作时间以及男子在矿山和铁路的工作时间。将来,法律也许会直接规定男子的工作时间。法律使工资委员会能够为其数目无疑将增加的列入计划的工业规定最低工资。法律规定雇主必须对工人在工作时间内受到的一切伤害负责,禁止任何人正式保证不受该项义务的约束。”(《自由主义》第四章《自由放任主义》第42页)进行工业控制,保护弱小阶级的利益,使他们尽可能的在平等的条件下签订较为公平的契约,那么工人就是自由的,就是不处在资本家、资产阶级的剥削之下!最后的结果是“通过工业控制,他们并不是在破坏自由,相反是使自由更加坚固”!
霍布豪斯的《自由主义》明确地高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是平等的,不是对立的,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是自由的,只要国家法律做出相应的控制,自由放任主义最终要和ZF的有效、有限的干预结合起来,这种对自由的限制,其实,即使为了促进不仅是资产阶级、同时也是无产阶级,同时更是一个社会里,其他阶级的自由。自由主义,作为一种主义,它追求的涉及每个人、每个阶级的自由,而不是某个阶级的自由,它不是狭隘的个人主义,也不是狭隘的某些个别阶级的主义,它是全人类的主义!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说,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是没有任何自由可言呢?为什么要说,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对立的关系,剥削和被削的关系呢?为什么我们看不到这些资本主义国家为保护弱小阶级做出的努力?为什么我们看不到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也获得了自由这一事实呢?
一切,都在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或者在于某些人心里的自私和阴暗!)是这个理论,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立了起来!如何看待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我不是经济学家,但是,作为一个思考该问题很长时间的人,我还是想用一个简单的比方来说明,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偏颇。
比如说,你很穷,你想赚钱,你没有本钱,你没有工具,而你的邻居有,于是,你找到了你的邻居,你把人家的东西拿来,用了一段时间,然后你赚到钱了,然后,你把你借的邻居的钱,工具,给人家一还,连声谢都不说,自己一拍屁股走人了!你说,你做的对不!肯定不对嘛!你咋能白用人家的钱和工具!如果你明白这个故事中的道理,你就会明白,资本家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是错误的理论!剩余价值是什么?就是你用了人家资本家的钱为你赚了钱之后,你该给人家资本家的报酬!你是要报酬,那资本家“借”(打个比方)给你东西,人家不要报酬?如果换成你,你是资本家,你把钱借给人让别人去赚钱,人家不给你报酬,你会怎么想!
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是不存在大面积的剥削的,也即是说,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但是,他们之间一点剥削都不存在吗?存在,当法律对资本家没有进行有效的控制上,当一个国家不对弱小的阶级进行保护,当一个国家的权力大量运用于竞争时,剥削就会存在!通俗的说,你拿了资本家的钱去赚钱,你赚到的钱,全部被资本家拿走了,你白干了,那叫剥削。或者,你干了很多,赚到了很多,资本家只给你一部分,不能换回你的劳动,让你得不偿失,那叫剥削!
阅读霍布豪斯的《自由主义》,从某种程度上,可以颠覆我们传统的关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关系的看法!其实重新认识它们两者间的关系,对当代中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它会让实际存在的两个阶级之间放弃对立,走向和谐共生!当然,在今天的大环境下,提出这样的观点似乎不合时宜,因为,今天的资本家正在残酷的“剥削”工人!可是,如果我们不去重新认识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最后,受害的不仅仅是工人,更有有产者自己!
最后,再说几句:其实真正的剥削,不是资本家,而是利用手中的政治权力,不劳而获的人!一个命令来了,你的东西,不管你高兴不高兴,都要充公,你说,资本家有这本事没有,下个命令,命令其他的所有资本家都不给你发工资?或者下个命令,命令你给他白干活?你这里不给钱,“爷”还可以到其他工厂!可是,你不听下命令的,你能走到哪呢!
作于2012年4月26日夜 于从吾庐!
最近,读霍布豪斯的《自由主义》,感想颇多,故而以札记的形式写出。札记四——儒学“人性论”与自由主义对人的认识比较,正在酝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