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的人再多,也不会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互通报,进行交换。为此,仍然无法解决人人了解的问题,交换依然各自为阵。正如盲人再多,也只知其摸到的部位。
原来,你一切都是从两种商品交换的既有事实来推论劳动力耗费量是否相等,而不是倒过来啊?这么说,商品交换的既有事实是劳动价值论的尺度,恐怕更贴切,劳动价值论总是在做马后炮的事情,犹如给每对完成了交换的交换者贴上一张标签:“嗯,你们俩商品劳动力耗费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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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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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耗费计量,表面是计时实质是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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