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伊说,“有些事业一年之中,资本会还原几次,而生产过程也周而复始几次。能在三个月内完成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的事业,一年之中便能够把资本利用四次。可以想象得到,它每次所生的利润,一定比一年只能周转一次的资本所生的利润来得少,要不是这样它的利润和后者比起来将达四倍之多。这么优厚的利润,不久一定会使资本涌到这方面来,而由于竞争关系利润必降低下来”(《政治经济学概论》第112~113页)。根据萨伊的逻辑分析,一切行业的年资本利润率都应该相等,资本周转越快的生产部门,其资本每次所生的利润就越少,导致成本利润率越低;资本周转越慢的生产部门,其资本每次所生的利润就越多,导致成本利润率越高。于是,不同生产部门的产品,既使有相等的成本价格,也不一定有相等的平均利润。只有如此,等量的资本不论投在哪个行业,都能在一年的时间里带来等量的平均利润。显然,萨伊的观点完全符合平均利润率规律。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不如萨伊。马克思本来是尊重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但是他的生产价格理论恰恰违背了他自己尊重的平均利润率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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