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wei8qi8在2008-4-29 10:51:00的发言:既然有懒人生产的商品,也就有勤快人生产的商品,按加权平均计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就不会让“懒人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量更大”的问题出现。到底是谁在更换概念,什么是个别价值?什么是价值?谁在用个别价值混淆价值?请引用资本论的内容,不要引用教材。
拖欠的工资总额是否可以弥补亏损,是不是由企业法人承担,这些情况都是个别偶然现象。将个别偶然现象上升到一般理论规律看待不是科学研究的态度,理论上简单条件下的情况都没有弄清楚,就来研究现实上复杂条件下的情况,妥当吗?
如果你一定否认“懒人生产商品的价值量更大”的问题,甚至不屑于设想这种情况,那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就没有基础了。如果我们都用这种思维方式,凡是《资本论》不讨论的、不允许出现的,就认为没有必要讨论,就认为不会出现,马克思主义还如何发展?这是不是在强迫经典作家的论断成为教条?
任何问题都是两面的,如果我们只观察、讨论一面,而忽略,甚至故意忽视另一面是科学的态度吗?用资本设立企业就一定会出现产生剩余价值和不产生剩余价值两种情况。难道只有产生剩余价值的情况是普遍情况,不产生剩余价值的情况就是个别的、偶然的?
马克思主义要发展、要完善,如果我们连马克思理论没有论述的情况都不去思考,我们如何去发展完善马克思主义?我们难道只能在经典著作的范围内闭门造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