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bin7451f
2090 2

[学科前沿] 林毅夫激辩张维迎时日已久 为何局面突然一边倒 [推广有奖]

版主

已卖:3152份资源

泰斗

65%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4
论坛币
847335 个
通用积分
48064.4813
学术水平
2898 点
热心指数
3091 点
信用等级
2871 点
经验
467643 点
帖子
17891
精华
3
在线时间
7779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2-12
最后登录
2025-12-26

楼主
zbin7451f 发表于 2014-7-12 14:39:1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林张之争,就是经济秩序与经济过程之别。事实上,林毅夫并不完全否认法治、产权的重要性;张维迎也不主张ZF不确立经济秩序,完全的自由实行放任。

  日前,于复旦大学举行的杨小凯十周年追思会上,林毅夫与张维迎有关“现代社会中市场经济领域,ZF到底该如何作为?”的论战成为会议焦点,会后更是引发舆论的持续发酵。笔者有幸旁观了整个论战,在此写下一点感悟。

  首先来回顾一下双方的观点:

  张维迎主张ZF应在建立和维系市场经济运行的抽象规则和法律制度建设上要有所作为。法治,意味着ZF所有的活动都受限于预先制定的法律规则,企业家和个人不会因为ZF的机会主义行事而受到伤害。因此,法治,主要是针对ZF,而不是反过来让ZF用法律治理社会。另外,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必要条件。

  林毅夫则主张,讨论重点应该是哪一种ZF干预能够真正促进经济发展,哪一种干预会失败。如果要ZF去协调,当然有可能失败,但是没有ZF协调更失败。关于产权,林毅夫认为,产权对小企业、中型企业是有效的,因为所有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个人,但是,对于大型企业而言,所有者与经营者必然分离,在那种情况下竞争的市场更为重要。

  张维迎是纯粹的理论分析,融合了奥地利经济学派与英国古典经济学,坚持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其观点与当年支持“后发劣势”的杨小凯如出一辙。他反对经济学、经济学家成为效率的工具,提倡保障人的权利,要让人因发展而获得更多的自由,而不是相反。这样的观点,于当下现实而言,只能说太过于理想主义。

  而林毅夫的新结构主义经济学的方法论有点类似于德国的历史学派。历史学派也称庸俗经济学派,它强调经济发展的历史性和国民经济的有机体现,代表德国产业资本的利益。林深谙国情,但却过度追逐效率,忽视人的基本权利。我认为,理论方法和历史方法需要结合在一起。单纯的理论分析或历史分析,都不足以把握复杂的现实。

  纵观整个论战,不难发现林和张的争论并不在同一个层面上。我认为林张之争,就是德国弗赖堡学派领军人物欧肯所说的,经济秩序与经济过程之别。所谓秩序政策,就是国家必须为竞争秩序确立一个框架,并不断保护这个框架,在保证自由进入市场和防止垄断行为的前提下,市场过程的参与者可以自主作出决策。过程政策则指在既定的或者很少变化的秩序框架和国民结构下,所有那些针对经济运行过程本身所采取的、并影响价格-数量关系变化的各种国家干预调节措施手段的总和。事实上,林毅夫并不完全否认法治、产权的重要性;张维迎也不主张ZF不确立经济秩序,实行完全的自由放任。如此看来,两者还是有交集的。

  从整个会议近乎一边倒地支持张维迎来看,学者们对过去35年“中国奇迹”归因分析还是一致的,那就是,ZF选择退出经济领域,撤除众多管制,选择性地提供了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创造和维护了一个相对促进绩效竞争的竞争秩序框架。
来源:财经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林毅夫 张维迎 奥地利经济学派 保护私有财产 庸俗经济学 林毅夫

已有 1 人评分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收起 理由
fantuanxiaot + 5 + 1 + 1 精彩帖子

总评分: 论坛币 + 5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zhuxin239 发表于 2014-7-16 21:07:57
有趣的对决
已有 1 人评分论坛币 收起 理由
zbin7451f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论坛币 + 1   查看全部评分

藤椅
hait69396 发表于 2014-7-16 22:12:04
看到相关帖子的第一个,《林毅夫多么奇怪的经历》。别的什么也不说。
已有 1 人评分论坛币 收起 理由
zbin7451f + 1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

总评分: 论坛币 + 1   查看全部评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