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清:权力寻租的经济学分析
权力寻租的理论依据:GDP经济学、经济人理论、大蛋糕理论、权力赎买理论、腐败润滑剂论、改革成本论、帕累托改进理论、私有化理论、产业化理论、社会货币化理论、灰色收入合法论,以及由上述理论推导引申出来的保驾护航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论。在这些理论指导下,社会奉行丛林法则被美其名曰市场自由竞争、官商勾结是保驾护航、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成为资本原始积累培育企业家阶层建构市场经济基础条件、腐败是社会发展的润滑剂、内部人控制瓜分国有资产成为企业家的“剩余分配”。这些来源于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抹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把中国改革开放定位于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不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
不仁者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
——《孟子》
权力寻租是权力使用者把自己所掌握的权力当作私有财产有偿转让。权力寻租的本质,是通过改变权力使用权的性质、方向与范围,使权力使用权吞并权力所有权。权力,是社会特定系统(如国家和国家职能部门)中的管理人员在处理公共事物中所必然产生的职能。权力在产权形态上,其所有权属于特定系统,是特定系统的公共物品或公共财产,其使用权属于管理者个人。使用权是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所有权决定使用权的性质、方向与范围。如果管理者把所有权的实现形式等同于所有权本身,把本来不属于他的权力看成属于他的个人私有财产进行有偿转让,包括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以权谋私)和所有权的有偿转让(买官卖官),就产生了权力寻租。所以权力寻租的本质,是通过改变使用权的性质、方向与范围,使权力使用权吞并权力所有权。权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同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有共同的本质,因而可以用同样的视角与方法来考察。既然权力寻租是权力使用者把自己所掌握的权力当作私有财产有偿转让,那么权力寻租就是腐败的根源,是由少数人独吞改革成果、改革成本由老百姓承担的根源,是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能随着生产发展、人均GDP增长而同步真正提高的根源,是贫富强弱两极分化的根源,是老百姓仇官仇富造成社会动荡不安的根源。由于权力寻租在现代社会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越来越蔓延的社会趋向,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其根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供依据。(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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