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也就是说:你为了不哈美,也为了能让一家4人住得宽敞些——也就是你认为的“尊严”——你愿意吃地沟油,你愿意喝毒奶粉,你愿意让居委会大妈随时破门而入查暂住证,你愿意一上街就被城管追查,你愿意官员戴上套侵犯你或你家人的时候不算强奸,你愿意你住的破屋随时被强拆(反正睡在露天了就肯定让你的人均居住面积超过4平米了),等等等等
——啧啧,您这是得把自己的良心扭曲到什么地步才好意思说出“尊严”这个词的啊?!您这是得让自己堕落到什么程度才好意思赚这五毛钱的啊?!
|
楼主: wulanu
|
3704
20
旧金山华人居民蜗居生活:1家4人住4平米小屋 |
| ||
| ||
| ||
|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