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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范围理论:终结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之争(黄佶)
很多人问:“劳动价值论能不能推翻边际效用价值论?”我的回答是:“不能。”那么,两种价值论谁对谁错呢?能不能在一个理论框架中共存呢?
生产者的成本构成了商品价值范围的大致下限,商品对消费者的边际效用构成了这个价值范围的大致上限;正常情况下,实际成交价位于价值范围内,具体由市场供求情况决定。
劳动价值论所说的劳动只是生产成本的一部分,而且所占比例越来越小。很多人说:原材料和机器等生产资料也是劳动者制造出来的。如果的确是这样,那么资本家在购买生产资料时已经等价交换,结清了制造生产资料时投入的劳动价值。当然,如果有人要否定马克思的“等价交换”理论,我没有意见。
边际效用理论的确只有理论解释的功能,难以在实践中测算,但是劳动价值论连理论解释的功能都没有,更不要说怎么测算劳动价值了,甚至连生产一只西瓜平均所需的劳动时间都测算不出来。
在经济活动中,有意义的是商品的具体成交价,所以,商品的价值范围上限到底在哪里,并不重要。例如,一部笔记本电脑的市场价格是五千元,它对消费者们的边际效用到底是一百万还是一千万、一个亿,并不重要。
在竞争不充分时,商品价格会上升,但是不会上升到非常高的位置,因为随着商品价格的提高,商品的销量会降低,到了一定程度,企业的总利润反而是降低的,甚至会亏损。如果一家笔记本电脑厂一年里只能卖掉一台产品,即使它的售价是一亿元,企业也会亏得一塌糊涂。
但是,商品的价值范围的下限(生产成本)对企业非常重要。如果产品售价低于生产成本,企业就会亏损。
实际上,所有生产成本价值论(例如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要素价值论)都是不成立的。生产成本对消费者来说不重要,消费者并不会因为生产成本高就多付钱,生产成本低就不愿意多付钱。
我们要破除“价值是一个确定的数值”这个旧观念。正确的观念是:
价值是人们头脑里(观念化)的价格,价格是物质化了的价值;价值是模糊的价格(一个数值范围),价格是精确的价值(一个确定的数值)。(资本异论,1999年)
不是商品的价值(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格(亚当斯密),也不是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波动(马克思),而是恰恰相反,商品的价格在一个价值范围内波动。
(黄佶,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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