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b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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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一稿多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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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ynkmxxt123456 发表于 2014-8-8 09:24:16
oleguer 发表于 2014-8-7 13:13
坚决痛斥这种行为,你们怎么能觉得正常呢,他学术道德有问题,一稿多发已经侵犯了其他人的权益,因为他多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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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rysue 发表于 2014-8-8 09:43:38
楼主可能发帖前没有深思,其实此事可以提及,但未调查前就公开姓名确实有些不妥。不过,economicsfans言辞也太激烈了些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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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hgo 发表于 2014-8-8 09:50:31
坚决支持楼主的曝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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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ener 发表于 2014-8-8 09:56:14
economicsfans 发表于 2014-8-7 21:20
恭喜楼主报复成功。楼主一定是嫉妒张晓娣的才能。楼主就是一个SB。楼主就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小人。楼主虽然痛 ...
我觉得从一个理性人的逻辑来看,如果楼主是为了报复,那你一定是跟楼主一伙的,你们都在往一个方向努力。

一稿多发,居然还理直气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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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dakaia9 发表于 2014-8-8 09:58:16
今天更新的经济研究工作论文恰好是她独作的一篇文章,她在一般均衡研究方面很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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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杜公子 发表于 2014-8-8 10:03:54
张口骂人的人,一开口就输了。
审稿制度有问题,但人家在投稿指南中就说了审稿时间是多久,你投稿,自然形成契约关系。如果过了杂志所称的审稿期,如3个月,未接到通知,即可转投。如果杂志在3个月后未通知你仍刊发论文,则杂志负全责。如果你在跟杂志的契约期内多投,并最终造成多发,就是违背契约,当然是错误行为。
投稿期太长,则可随时打电话到杂志社询问进度。转投之前,也应通知杂志社。契约社会,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吧。
契约不合理,你可以不跟它订立契约。既然你自己愿意跳进这个不合理的契约中,那就怪不得别人指责你后来违背这个不平等的契约。
事情都有是非曲直,感情用事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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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yanghuagui 发表于 2014-8-8 10:29:48
为2楼和3楼的态度表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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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楚流光 发表于 2014-8-8 10:30:38
可以理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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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l619 发表于 2014-8-8 10:44:27
强烈支持楼主 ,以后发现了 直接 让全国人民知道 ,这些狗人整天 一稿多头 重复刊发  浪费资源 污染学术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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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juncai412 发表于 2014-8-8 10:54:23
有的着急用,为了增加成功率,这么做也逼不得已,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但不能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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