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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举例:“一个农民花一年时间生产小麦的价值,往往比不上一个淘金者花一天时间淘金所得的价值,这显然说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不能决定商品的价值,否则的话,金子应该比小麦便宜的多。”并没有驳马克思经济学,相反只能够说明你还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形成不是去孤立考察这种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来确定的,而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分析,比如,在现实之中可能的确存在“一个农民花一年时间生产小麦的价值,往往比不上一个淘金者花一天时间淘金所得的价值”的现象,但是,并不能够因此说明,每个农民花一年时间生产小麦的价值,往往都比不上所有的每个淘金者单独平均花一天时间淘金所得的价值”,你有没有考虑到有一些淘金者可能即使花一个年时间淘金所得的价值都没有某些农民平均花一天时间生产小麦的价值这种现象?正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社会价值规律(人之道)其实也然,一个社会行业如果所生产出来的商品由于越来越被社会所需要,其行业分量也会越来越重,那么,这种社会发展需求的迫切性而显示出来商品的稀缺性就会表现为需要更多劳动力数量或者具有高效率的劳动力去投入生产,体现出人才的稀缺性或者不足,而人才的稀缺性或者不足,就会在那些行业相对生产过剩余的劳动力之中或者被迫或者诱惑(前者高工资、高回报)而转移到前者之中来,这其实也是一种“损有余而补不足”的现象,由于更加高效率劳动力被培养出来或者从其他相对较低的收入之中转移过来,而前者原来作为前者高工资、高回报的职业由于该商品生产或者供给而大大提高,社会发展对于该商品需求的迫切性也会相应降低(社会边际效用递减),通过我上面的论述楼主应该明白“价值”不应该仅仅是单方面个别劳动时间或者需求(效用)决定,而是由时间、生产量(供给量)、需求量、劳动力数量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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