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本文对按劳分配有所谓的新定义、新模式、新实用范围等等“新解释”,但不得不说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思想决不是可以任人解释的“橡皮泥”。
如果说市场经济曾经天然地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相结合,那么,对有志于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来说,要把市场经济与走社会主义道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本就是一项创举。这就意味着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在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相应地有一个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
人们已熟知,马克思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是不存在商品生产、交换的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说,按劳分配至少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制度,不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的分配方式、制度。更进一步说,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发展成为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相应地在分配上,必然是一个既不能全盘因袭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分配方式、制度,又还无法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
全盘因袭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分配方式、制度的必然结果就是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而把还无法实行的按劳分配强加在这个历史阶段,则无疑有违事实求是,从实际出发这一基本原则,至少有“偷懒”之嫌。
探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问题,不是千方百计的将按劳分配“打扮”得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如何适应、“兼容”,而是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作出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既不能全盘因袭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分配方式、制度,又还无法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的基本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创建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制度的理论、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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