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ad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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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产权形态的竞争、变革和进化 [推广有奖]

81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2:31:17
clm0600 发表于 2014-8-31 12:13
你说了多少遍都是你在胡扯!你胡扯得还不够吗,你都胡扯了13页了!又胡扯出管理成本和管理效果,又在转移 ...
已经戳中了你死点,你干脆在这里装死了!还和主体性质没有什么关系?

要害都已经给了指了N遍,你只有扯才能躲避自己的失败!你知道从一开始我就一直在耍你吗?因为你的智商实在是太···。前面都已经直接回答了,你还好意思鹦鹉学舌!你这就是耍光棍哦!

还在这里胡扯,怎么个人独资公司、责任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区分,这里如果要法律平衡管理成本,为什么还要区分这么多类型的公司?你的胡扯总是在暴露你的无知!

最后你只剩下耍无赖了,法律限制个体户雇用人数是平衡管理效果?怎么法律不限制公司的员工人数?你有基本的智商吗?

82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2:34:46
clm0600 发表于 2014-8-31 12:18
你的这些问题本身就是扯皮呀,而且我已经从根本上给与回答了:无非是在平衡管理成本和管理效果。
对于规 ...
你知道你在耍无赖吗,为了回护你本质的缺陷,你思考了那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可怜的“管理成本和效果平衡”借口,可是这暴露了你的智商。

你在回避个体户的家庭经济本质,也是一开始扯皮的根源,不要用什么法律管理成本和效果平衡这种根本无法插入的逻辑来给你遮掩!

法律因为企业性质而设置不同的条款,竟然被你扭曲成法律管理成本和管理效果的平衡,你这么会给自己洗脑来相信这种扭曲的逻辑吗?

83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2:39:19
clm0600 发表于 2014-8-31 12:22
就这样吧,你的所有问题,我都可以用这句话来回答:
国家对规模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法规进行管理,冠 ...
问答这些问题,你一直在躲避这些核心问题!你不要躲着这些问题,这些问题就是你扯皮的源头!

你口口声声地说你在开小卖部,那你对个体户常识有基本的了解吗?
国家在使用什么法律条款管理你这种个体户,你知道吗?
个体户的最基本概念,你知道吗?
然后个体户雇用的人数限制,你知道吗?
然后限制的理由是什么,你知道吗?

如果你知道,你怎么还会就1楼内容开始讨论?

84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2:45:01

口口声声说企业性质,就是公司的企业性质都存在本质差异,更不要说企业经济和家庭经济的差异了。以为在家庭经济和企业经济这里装无知,还可以在企业经济这里也装无知!

85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3:08:16
clm0600 发表于 2014-8-31 12:53
你还在胡扯,个体户的雇工是辅助性的,个体户自身的劳动在起着做到作用,甚至个体户的主体部分是不雇用 ...
呵呵,你都偷偷摸摸无数次了,你在贼喊抓贼哦!

“包括雇人”,可以雇几个人?为什么有雇人限制?
你的问题清晰而错误!
个体户的本质是家庭经济,不要在这里用所谓雇人来回避这个本质。
很不幸,你地小卖部有雇员也改变不了你只是个个体户!


这里已经清楚地说了私营业主,你又扯出个体户!你为什么总是会这么胡扯?

李嘉诚的活是决策,决策只是在公司私有产权下让他有所谓的垄断,但是他占据了N多员工的共同劳动成果。一开始讲不通?几乎所有工作都是雇员做,开店是雇员开的?各种基本渠道是雇员理的?还有雇员和你是什么关系?还有你检查劳动花了多少时间!

86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3:09:48
clm0600 发表于 2014-8-31 12:56
口口声声说企业性质,就是公司的企业性质都存在本质差异,更不要说企业经济和家庭经济的差异了。以为在家 ...
超级搞笑,前面都回答了,你装着看不见,以为再问一遍你就躲过去了吗?回答我137楼的问题!

87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3:10:27
clm0600 发表于 2014-8-31 13:00
果然是扯皮高手,扯得够远,但是很遗憾,我没有忘了我们讨论的主题:

2个雇员的小卖部和所谓大公司之间 ...
你自己是此道高手,不要贼喊抓贼!

88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3:11:01
clm0600 发表于 2014-8-31 13:00
果然是扯皮高手,扯得够远,但是很遗憾,我没有忘了我们讨论的主题:

2个雇员的小卖部和所谓大公司之间 ...
超级搞笑,前面都回答了,你装着看不见,以为再问一遍你就躲过去了吗?回答我137楼的问题!

89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3:13:24
clm0600 发表于 2014-8-31 13:11
果然是扯皮高手,扯得够远,但是很遗憾,我没有忘了我们讨论的主题:

2个雇员的小卖部和所谓大公司之间 ...
超级搞笑,前面都回答了,你装着看不见,以为再问一遍你就躲过去了吗?回答我137楼的问题!

你已经进入超级鹦鹉状态了!前面的N个点到了你这里都是断点,断点到最后,你只有鹦鹉学舌这一套了!呵呵!

90
equivalent 发表于 2014-8-31 13:14:40
clm0600 发表于 2014-8-31 13:12
果然是扯皮高手,扯得够远,但是很遗憾,我没有忘了我们讨论的主题:

2个雇员的小卖部和所谓大公司之间 ...
呵呵,回答我137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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