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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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的死结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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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4-8-23 16:41:09
龚民 发表于 2014-8-23 10:54
有此可能,任何硬币、软币都有两面!“自由人联合体”,那是大家出工又出力,导致集体、个人生活都 ...
大家出工不出力,导致集体贫困不只是什么可能,而是实实在在的在现实中发生过。至于你幻想的那种情况,你亲自到爪哇国去实践一番,实现后回来再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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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4-8-23 16:56:33
西风漫 发表于 2014-8-23 12:31
“至此,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死结是,一方面在实物使用价值上无法得出生产资料与劳动产品等与不等,另方面在价 ...
看来你也是个自以为是,无阅读能力的同类。剩余价值无法计量,本文只是陈述众所周知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东西怎么成了什么人的“发现”来了?难道陈述变成了“发现”,此刻又被你“揭穿”,于是乎你就洋洋自得的对本文揭批方面“发现了真理,捡到了宝”,是不是呀?

看不懂原文不怪你,但看不懂却胡言乱语就属你的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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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4-8-23 16:57:45
        协作生产方式中,如果出力一方提出劳动产品为“活劳动”创造,且谁创造产品归谁,出资一方只能按一种“等价”方式拿回自己的投资,那么出资一方必然要问,如此分配我为什么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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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出资方对只能按一种“等价”方式拿回自己的投资 (只能收回资本成本)不干,那么,投劳者可不可以也这样问:投劳方又凭什么只能收回劳动力成本(工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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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4-8-23 17:04:54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4-8-23 16:57
协作生产方式中,如果出力一方提出劳动产品为“活劳动”创造,且谁创造产品归谁,出资一方只能按一 ...
完全可以问,但合作双方如果达不成意见一致,合作只能解散,双方只有退回个人生产方式。可现实中,出资出力双方都愿意按彼此生产要素的作用贡献大小实行协议分配,且以此实现了合作双赢,促进了社会向前发展,这说明和证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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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4-8-23 17:17:51
he_zr 发表于 2014-8-23 17:04
完全可以问,但合作双方如果达不成意见一致,合作只能解散,双方只有退回个人生产方式。可现实中,出资出 ...
说明和证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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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只能收回劳动力成本,另一方却除了收回资本成本外还独占全部收益。实现了“双赢”还是单赢?双方都愿意?还是有一方被迫、不得已?


说明和证明了什么?至少说明和证明了这样的分配方式、制度对劳动(劳动要素)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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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4-8-23 17:23:18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4-8-23 17:17
说明和证明了什么?
======================
一方只能收回劳动力成本,另一方却除了收回资本成本外还独 ...
你通过什么计量方式知道“只能收回劳动力成本”的?首先交代你这个前提,也是本文所论及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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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zebra110 发表于 2014-8-23 19:49:26
he_zr 发表于 2014-8-23 16:14
你读书看来都是囫囵吞枣,从不用脑。马克思是在陈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如此,还是赞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如此 ...
你说呢?白痴?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来就如此。你赞同,资本主义就这样,不赞同,资本主义就那样,你很搞笑啊,你是主宰?
我们在探讨资本主义什么样,你来让举手表决赞同不赞同资本主义,真是白痴!

68
realzebra110 发表于 2014-8-23 19:52:25
he_zr 发表于 2014-8-23 16:35
“本来属于”处于马克思这段文字的逻辑分析中,对你这种只会光顾和背诵其条文,而不知其含义的人来说,什 ...
“本来属于”本来就没有,你倒很会指鹿为马啊。
看来也不过是奸佞之徒罢了,跟2000多年前你的祖宗有一比啊。
嗯,指鹿为马你真的是内行哎,你那句老话说落了,我给你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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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zebra110 发表于 2014-8-23 19:56:27
he_zr 发表于 2014-8-23 16:20
一方面称资本家“剥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一方面又称“不是工人应该得到剩余价值”,这种逻辑就奇怪了 ...
白痴,你脑子空间小了,拐弯拐不过来,要不就是臭东西太多,塞满了,当然逻辑就奇怪了,对于脑子空间小的人来说,任何其他逻辑都是奇怪的,只有自己的脑子空间小是正常的。
社会存在是社会存在,脑子空间小的人是没有这个东西的。

70
哲思 发表于 2014-8-23 20:23:03
he_zr 发表于 2014-8-23 01:20
人们常说,驴子屁股一翘那肯定是要拉屎。同理,马克思当然不会吃饱撑的无然无故去写资本论,他仅仅是做“ ...
呵呵呵,兄台真能瞎扯,8块大洋工资比警察高跟我们谈的问题相关吗?说白了,跟我们谈的问题相关的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承不承认等价交换是商品经济的规律。如果你不承认,那我们就没有必要多谈其他问题了,不然白费时间啊。如果你承认,那么,这8块大洋究竟反映了工人真实的劳动力没有以及比警察高还是低?这就是另外的问题,跟我们谈的问题没有必然关联。
对于一个企业主而言,工资究竟是否是工人真实的劳动力价值表现这并不重要,只要目前市面上都是这个工资水平,那么8块大洋就8块大洋。资本家远比经济学家更懂得计算成本而且非常简洁。假设资本家从市场上花2块大洋买回生产资料,又从市场上花8块大洋雇佣到工人,如果以一个月为生产周期来算,那么,我们的资本家朋友立刻会告诉你,我这个月生产的总成本是2+8=10块大洋。现在我要安排工人使用生产资料为我生产我的目标商品。我的这个商品目前在市场上卖2块大洋。因此,我的工人需要生产5个这种商品我就可以保本了。但是,我不能为保本来开企业啊,我的投入一定要增值,所以,我不能让工人仅仅只生产5个商品,而应该是8个或者更多。
下面来分析一下这整个过程,分析这个过程的前提是不考虑价格偏离价值的情况的,因为按照等价交换规律,价格偏离本身不能引起价值增值。
首先,资本家花了2块大洋从市场上买来生产资料-------等价交换过程完成,资本家失去了2块大洋换回了生产资料。其次,资本家又花8块大洋雇佣了工人,支付了工人一个生产周期的劳动力工资(不管先付后付总归是要付)-------等价交换过程完成了一半(谁先谁后咱就不纠结了)。等到工人生产的第5个商品完工合格,资本家拿回了等价于工人劳动力的商品,上述等价交换过程全部完成。也就是说对企业而言的必要生产过程已经结束,对工人而言,他作为等价交换双方中的一方的必要劳动过程已经结束。但是,他的劳动并没有因为这个经济交换过程的结束而结束,他还需要为资本家多生产一部分商品。这个劳动过程即剩余劳动过程不是经济规律要求所必须的。显然,这个劳动过程是由另外的社会过程所决定的,这个我上次已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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