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upichi
4218 14

[其他] [讨论]科斯定理真的成立吗? [推广有奖]

  • 1关注
  • 0粉丝

贵宾

已卖:458份资源

讲师

8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76302 个
通用积分
300.0192
学术水平
18 点
热心指数
20 点
信用等级
11 点
经验
5549 点
帖子
621
精华
2
在线时间
107 小时
注册时间
2004-11-6
最后登录
2025-7-4

楼主
hupichi 发表于 2005-7-7 21:42:00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科斯定理一般的表述是:在交易费用为零或极低的条件下,只要产权是清晰界定的,那么经济就是有效率的。即,由于交易双方花费在谈判等促成交易达成的费用如果极低,那么总能形成一个帕累托最优的契约。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交易费用极低,那么就意味着当事方对交易标的(资产或权利)的定价费用极低。这说明什么呢?我们知道,一项资产的用途并非仅限于一个,正是由于物品的多样用途才需要人们进行选择。对于资产的某些潜在的重要用途往往是由于其定价费用过高而忽略不计,如果假设定价费极低,那么原来忽略不计的用途所产生的收益折现将是巨额的。

同样,由于该假设假定交易费用为零(或极低),还可发现各种潜在的权利人会显现,各种外部性也将可以计算,导致契约价格无限增大。举个例子说明:假设工厂排出的废气对周边空气有污染,居民有免受污染的权利,那么在交易费用极低的条件下,全国各地乃至全世界的居民都可以对污染程度进行定价,进而有权利要求工厂支付补偿,这显然是一笔天文数字而导致交易不可能发生。因此经济仍是无效率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科斯定理 帕累托最优 交易费用 权利要求 天文数字 讨论 科斯定理 成立

我背不出电脑键盘的排列图,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打字速度

沙发
hupichi 发表于 2005-7-7 21:44:00
无意哗众取宠,希望学友给予指点解答:)
我背不出电脑键盘的排列图,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打字速度

藤椅
Birch 发表于 2005-7-8 00:55:00
以下是引用hupichi在2005-7-7 21:42:37的发言:
举个例子说明:假设工厂排出的废气对周边空气有污染,居民有免受污染的权利,那么在交易费用极低的条件下,全国各地乃至全世界的居民都可以对污染程度进行定价,进而有权利要求工厂支付补偿,这显然是一笔天文数字而导致交易不可能发生。因此经济仍是无效率的。

科斯定理成不成立,但这个例子确不能说明问题,科斯对这种情况已有论述。

交易没有发生正说明了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站在无边的严寒中,白桦树苦熬着春天的来临.

板凳
hupichi 发表于 2005-7-8 08:09:00
以下是引用Birch在2005-7-8 0:55:24的发言:

科斯定理成不成立,但这个例子确不能说明问题,科斯对这种情况已有论述。

交易没有发生正说明了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这个问题我曾考虑过,在自愿的前提下交易双方通过权衡交易与否的收益情况来决定是否交易,可以达致福利最大化。但我提出的问题是:如果交易费用为零或极低,那么交易一方的支付价格将高不可攀,任何交易都不可能达成,而不是通过权衡选择性的达成交易。即在科斯定理的前提中隐含了对结论的否定,逻辑上便不能成立。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是以完全竞争市场为定价背景的,并且“假设定价制度运行顺利(即成本为零)”,在此条件下确定谷物和牛肉的价格。显然,科斯将谷物等商品视为只有一种用途,他或者没有意识到“定价费用为零”实是个极强的假设,在此假设下在有交易费用时难以定价的其它潜在用途将充份显现,可能导致商品的价格无法让任何人接受;或者他只对商品的某一种用途使用“定价费为零”的假设,而不将该假设运用于其它用途,而这显然是犯了逻辑错误。

我背不出电脑键盘的排列图,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打字速度

报纸
hupichi 发表于 2005-7-8 08:24:00

恰好在真经版看到张五常《无交易费用,不会有市场》,张认为无交易费用即无获取信息的成本,那么交易双方是完全信息的,而“市场的形成(或任何制度的形成)是因为有交易费用而起”、“市场的形成,是为了减低讯息费用”,从这个角度来否定科斯定理。

但这个解释似不令人满意。为了否定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而重构市场的起源原因是不可取的,市场形成的直观原因便是因为资源配置的不均,人们为了调剂余缺而组成市场进行交易,即便在完全信息条件下,由于人的天生需求不同,资源余缺也是有必要调剂的。

我背不出电脑键盘的排列图,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打字速度

地板
Birch 发表于 2005-7-8 12:33:00

如果交易费用为零或极低,那么交易一方的支付价格将高不可攀???

以自己的结论作论据!

站在无边的严寒中,白桦树苦熬着春天的来临.

7
hupichi 发表于 2005-7-8 13:20:00

以谁的结论作论据很重要吗?

为什么价格将高不可攀我在顶楼就作出了说明,归根揭底是因为任何资源都存在多种用途,并且对于某资源的独特用途和外部性难以确定从而难以定价(即定价费用极高),因而被交易双方忽略。

楼上的说科斯对我所举的问题的一个方面进行了解释,能不能贴出来或简单说明一下?

我背不出电脑键盘的排列图,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打字速度

8
nie 发表于 2005-7-8 17:35:00

回复:(hupichi

以下是引用hupichi在2005-7-7 21:42:37的发言: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交易费用极低,那么就意味着当事方对交易标的(资产或权利)的定价费用极低。这说明什么呢?我们知道,一项资产的用途并非仅限于一个,正是由于物品的多样用途才需要人们进行选择。对于资产的某些潜在的重要用途往往是由于其定价费用过高而忽略不计,如果假设定价费极低,那么原来忽略不计的用途所产生的收益折现将是巨额的。

没有或者很少定价费用不代表一定会导致巨额收益,任何收益都是机会收益,只能取一个次高价值,不能重复计算。

至于你举的例子,那里不一定由很低的交易费用。即便费用低,诉讼多,也不一定就不符合社会效率。在允许集团诉讼的美国,就是这样。而且,不能仅考虑单独案例,要考虑到集团诉讼的社会意义和预期价值。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9
hupichi 发表于 2005-7-8 21:29: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5-7-8 17:35:01的发言:

没有或者很少定价费用不代表一定会导致巨额收益,任何收益都是机会收益,只能取一个次高价值,不能重复计算。

至于你举的例子,那里不一定由很低的交易费用。即便费用低,诉讼多,也不一定就不符合社会效率。在允许集团诉讼的美国,就是这样。而且,不能仅考虑单独案例,要考虑到集团诉讼的社会意义和预期价值。

nie版提出在资产定价过程中,当事人选定的都是资产多个用途中所能产生的最高收益的用途并以此作为价格。由于资产最终只能用于一个用途,那么这个最高收益就是“机会收益”。这是不错的,我也曾考虑过,但最终认为并没有消解提出的问题。

第一,再次需要指出并提起注意的是“交易费用为零或极低”能推致“定价费可以不考虑”这一极强的假设条件。由于有了这一条件,对资产所有可能的用途将都要重新考虑。我们知道在科斯的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商品都是同质的,这种同质性并不符合现实经济情况。以谷物市场为例,美国出产的谷物与中国出产的谷物必会因为气候、土壤、种植技术乃至基因上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别。在考虑定价费用的前提下考虑这些差别进行定价的成本,显然与谷物充当食品类商品的最主要用途所产生的收益相比是非常巨大的,因而不能据以作为定价的考虑因素,只能作为潜在的考虑因素存而不用。但如果某种潜在用途发掘出来则可能大幅改变现行的价格,比如发现食用某地出产的谷物能有效防止某种疾病,或用谷物酿酒可大幅提升酒的品质口感,或可提炼出特殊分子结构作为工业原料,等等等等。

如果这种天马行空的猜测还不能令人信服,那么我可以举现实中的死海海泥作为例子。当没有发现死海海泥具有养颜功效时,死海海泥与其它地方海泥并无两样的价格。人们即使可能猜测该海泥具有某种功效,但由于调查研究的费用相当高且可能一无所获,人们不会根据这种莫须有的功效对死海海泥定价,在市场上与其它泥一样也一文不值。但当人们确实发现死海海泥的特殊功效时,它的价格就扶摇直上了。

而“定价费为零”的假设,即确定了人们可以不花费就能了解某种资产是否具有哪种特殊用途,换句话说人们可以“完全了解”某一资产对自身需要的重要程度进而出价。由于任何物品从终极的意义上说都具有无法取代的特殊性,必有其不可取代的特定的用途,我们知道,既然一物不可取代,价值就无法比较或者说价值是无穷大。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假定“定价费为零”,就不能对商品确定价格或者价格将趋向无穷大,导致交易不可能发生。

我猜测,科斯可能隐约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才加上“或交易费用极低”的假设进行骑墙性的修补,否则在理论研究上完全没有必要区分“极低”与“为零”,形成意义上似可等同又不完全相同的两个假设表述。

第二,价值是人们对交易物品的主观评价,价格则是不同价值评价在市场讨价还价达成的妥协共识。因为特定的人对特定的物的评价是一定的,即某物品的价值对某人而言是不会改变的,改变的只有在交易中达成的妥协价格。可以说,没有定价费用(不需要讨价还价或讨价还价的成本为零),就没有妥协,进而也就不能形成价格。在这个意义上说明,由于价值判断不可比较,又不能通过妥协形成价格,契约就不能达成。因此张五常提出“无交易费用,即无市场”的判断从这个方面来说是有道理的。

要说明的是,这里并不是如nie版主认为的,由于“费用低,诉讼多”而损失效率的观点(nie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不正确。而是交易费用为零使市场的妥协机制失去作用而不能产生价格,进而不能形成双方合意的契约。至于集团诉讼无非是采用代表出价方式更利于契约的达成罢了,其实质仍是需要通过市场讨价还价的妥协机制形成价格。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9 20:32:01编辑过]

我背不出电脑键盘的排列图,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打字速度

10
huan201 发表于 2005-7-8 23:34:00
用数学的话,好象成立还有一个条件是效用函数是拟线性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5 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