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只有一种。绝不会有什么第二种。用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解释就是:社会生产某一种产品所用的劳动时间是一定的。也就是说:无论生产什么产品都需要一定的劳动时间。这个劳动时间绝不会随其使用因素而改变。例如,生产10磅面纱用6小时。那么,这6小时是不会因为这10磅面纱是否被出售还是被失火烧掉。其生产10磅面纱所用的6小时的劳动时间是绝不会变。蒸一锅馒头用1个小时,无论你是在家自己蒸还是在食堂蒸,还是在饭馆蒸,这1小时是不会改变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的所有文章都是在为第一卷的剩余价值圆谎。
不知卫兴华这些靠乞食而存活的人良心上是否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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