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新手,有个问题想请教。
想了解一下,进行F检验时,能否将二分类变量作为因变量进行方差分析。
例如:是否会求助心理咨询师作为因变量,否=0,是=1,将此视为连续变量进行方差分析。
我导师说可以,和卡方检验没什么差别,但是看网上都说分类的要进行卡方检验,不能进行方差分析,想请教各位是否能使用F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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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llzdq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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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二分类变量能否作为因变量进行F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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