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oxia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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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哲学] 我的8层世界观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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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7-1-22 22:56:31

三、物——人交互世界

物与人相互作用的世界称为物——人交互世界。人适应自在世界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和人改造自在世界的实践活动,都是物——人交互世界的组成部分。

自在存在物的对人展现或显现是物——人交互的开端。

物对人的展现或显现是在物与人的相对运动中进而在直接或间接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中(亦即直接或间接相互联系、联结中)逐渐实现的。物与人的联系(其实质是互动),首先是自在存在、自然发生的,而无论人是否知道、是否同意、是否喜欢,也就是说,人是具有一定的被动性的,在很多的时候人——物交互都是无意识的(或未觉识的)。不过,人作为一种独特的存在物,其特有的本质能力(实践能力、感知和思维能力)使人不仅仅是自在的存在物,亦即不仅仅是盲动者和适应者,而是在一定的程度上会成为自觉者和能动者,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和一定的程度上能够和擅于认识和改造自在世界,使其可以造福(或造祸)于自身和他人。概而言之,物——人交互是相互的,一方面物作用于人(会引起人的变化)而使物的属性、特征等逐渐为人所感知、觉识和利用,另一方面人作用于物(会引起物的变化)而使人对物的属性、特征等的感知和认识逐步深化、拓展,使人利用物——人或人——物相互作用的能力逐步得到提高。

凡有人类存在和活动的地方,物——人交互就是频繁的和大量的,一方面在一定的范围内和一定的程度上会给人暂时的或长期的打上外在事物作用的烙印,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和一定的程度上会给物暂时的或长期的打上人的活动的烙印,使后者在一定的程度上成为了“人化物”或“人造物”。

人的感知觉世界,进而人的认识世界、主观世界、精神世界,归根到底来源于物——人交互世界(及其变化发展),而非来源于“单纯的”自在世界或现象世界。如果无视这一点而直接将感知觉世界与现象世界或自在世界直接连接起来,就很容易因为遮蔽、丧失了认识的真正生长点而触发形而上学认识论的错误(即简单、片面、孤立、凝固、僵化、保守、闭锁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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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7-1-22 22:56:58

四、感知觉的世界

感知觉世界是在物——人交互过程中,交互的对象、过程及其结果作用于人的感官(眼、耳、鼻、口、身等),进而通过神经系统传导入人脑而逐渐被人感知觉到的全部内容的总和。感知觉世界是随着人的活动特别是实践活动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的。

感知觉世界是人的认识世界和情绪情感世界(亦即主观世界、精神世界)的起点。主观世界的其他层次的内容都是建基于感知觉世界之上的,是感知觉世界进一步变化、发展和改造、提升的结果。

感知觉世界是自在存在物的外在表征“进入”人体特别是人脑的产物,它既有自在事物的“烙印”,也受主体自身因素的影响而打上了主体的(甚至是主观的)“烙印”,因而是客——主交互和纠缠的“混合物”。因此,感知觉世界有其“真实、可信”的一面,也有其“不全真、不可信”的一面。只有全面的、审慎的、辩证的对待感知觉的世界,才能不犯或少犯错误。也就是说,对待感知觉的世界,一要明辨,二要检验,三要积累,四要整合。以大量的、“真实、可信”的感知觉为基础,经过实践的检验,整合成内容丰富的表象,进而通过分析、抽象、概括和辩证综合发现和揭示其内在的、稳定的、带有共性的内容,是认识发展的一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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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7-1-22 22:57:24

五、思的世界

思的能力是人的本质能力之一。感知觉以颜色、形状、大小、数量、声音、气味、滋味、温度、力度、软硬度、锋利度、尖锐度等呈现形式,通过神经系统“进入”人脑;人脑以感知觉为基础,形成若干相对稳定的感知觉联结体(如关于某种事物的表象、对某个事物的复杂情感等);人脑运用思的能力,将其整合、归纳、概括为一定的概念(由若干规定性构成的能指术语);再通过对某些内容、关系、条件的把捉和揭示,把一定数量的概念或语词(特定规定性的能指术语)按照一定的规则连接起来,形成判断;再按照一定的规则,用一定数量的相关判断组成带有推理性(推导性)的知识体系。通过概念、判断和推理(推导)来认识和揭示(把捉和再现)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过程,就是思的过程。与感知觉往往是具体的、特定的和直接的不同,思往往是抽象的、概括的和间接的。

思的能力是认识的高级能力,其本质特征是主观拟在性及其自觉推展,即以主观拟在的内容来指称、反映、再现客观存在的内容、关系和动变过程。

思有顺思(按照对象的时空秩序或内在逻辑来思考)、逆思(依据可能的时空秩序或内在逻辑逆推)、反思(多层次、多方面、多角度反复进行顺思和逆思)、漫思(发散性或跳跃性思维)等多种形式。

思的结果首先表现为认识概念的诸规定性,进而推过揭示诸规定性的关而系形成定义和种种的判断、推理,进而形成各种认知体系(如经验群、意见群、观念群、理论群等等)。

思的最高境界是模拟建构,即以思维“蓝图”的形式来仿建或另建事物的整体,并建构、呈现其动变和发展过程。模拟建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逻辑化建构,二是实体化建构。所谓逻辑化建构,就是在提炼和揭示其逻辑构件和逻辑规则的基础上,模拟建构其逻辑化的整体(或其诸构成部分);所谓实体化建构就是在把捉和再现其实体构件和建构规则的基础上,模拟建构某个自实体的拟在整体(“仿真模型或仿真体”,或其诸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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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7-1-22 22:57:57

六、语言世界

感知觉世界和思的世界的内容、结果进行外化和“物化”的直接产物,就是语言。

语言是人对外表达和表述的各种符号(如声音、动作、图象、文字、电磁信息等)所构成的有意体系。一般而言,语言包括口头语言、身体语言、图文语言和其他的符号语言。

表达是将感知觉或思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直接对外呈现的言语方式,它未必涉及语言之间的关连性,也不要求言语者之间进行互动。表述是将感知觉或思的内容、过程和结果进行对外交流的言语形式,它要求揭示和阐发语言之间存在的关连性,使不同的言语者可以相互理解、认知,进而可以互动、沟通。概而言之,表达一般是直接的,表述则带有更多的间接性;表达一般是“自我的”,表述则带有更多的“交互性”。

语言指称的对象,直接而言,乃是感知觉世界或思的世界的内容,而非主观之外(更非主体之外)的存在物;语言只是间接的涉及主观之外的存在物。也就是说,语言是能指,感知觉和思的内容和结果是语言的直接所指,主观之外的存在物是语言的间接所指。语言的直接所指和间接所指,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却是在本质上互不相同的东西。无视这一区别,就会陷入各种语言陷井而难以自拔。

语言具有相对独立性。使用语言的人,未必总是知道其所指究竟是什么,甚至语言也并不总是有所指的。——有时,某些语言形式也只是徒具语言的而已,而与真正有意义的语言相差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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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7-1-22 22:58:29

七、理论世界

理论是以概念群及其内在关联性的揭示和阐发为其主要内容的。理论是思的成果的系统展现,是带有高度的系统性和逻辑性的;同时,理论也是语言世界发展到高级阶段的表现,是表达和表述所能提升到的最高境界。

作为高度系统化和逻辑化的认知形式,理论一般会向人们“承诺”一种具有“内在统一性”的世界,即具有逻辑一致性或逻辑自洽性的世界。一般而言,具有逻辑一致性或自洽性,则称之为合理的(也可以称之为是有理的);反之,则是不合理的。因此,好的理论总是有很高的合理性的。但“合理未必是真理”,或者说,合理的未必是科学的。

所谓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事物及其本质、规律的正确认识。它不只是对事物在某一方面或侧面、某一局部或片段、某一阶段或环节形成正确认识,而且是对事物的整体、对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动变的固有规律形成正确认识。它往往经过亿万人民群众长期的和反复的实践检验而被证明为正确,至少也是经过科学实验(试验)大量和反复的检验而被证明为正确。

所谓科学,就是经过(或可以经过)一定的科学实验来证实(或证伪)的、关于事物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内容的、专深而精确的知识体系。

在整体上不科学、不合理的理论,也可以有一些合理的成分;由于时代条件和实践水平的制约,科学的、合理的理论也可能包含某些不科学的成分。不合理、不科学的理论可以被推翻、被摒弃,而科学的、合理的理论则只能被扬弃、被超越。

理论是有层次性的。理论层次性是对象的界域性(适用范围)和条件性的外在表现。如果某个理论经过丰富、发展和完善,而使其适用性超出了原来的界域和适用条件,进入更广或更深的界域范围,我们就可以说,该理论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理论,称之为科学理论。真理和科学理论只能在实践中被发现和认识,也只能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脱离实践的理论只能是抽象的、空洞的、错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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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7-1-22 22:59:11

八、人造世界

正如思的世界是客观世界的内容主观拟在化(即“观念化”)的结果一样,人造世界是主观世界的内容客观存在化(即“外化”和“物化”)的结果。

人造世界是人类发挥自身的本质能力,在人——物交互作用中,积极能动地利用某些物质作用并改变其他物质而逐渐创造出来的、高度“人化”的世界。

一般而言,人造物分为人造的实在物和人造的虚拟物。前者更多打上了人类实践活动的物质性烙印;后者则更多体现了人类活动的“拟在性”。

人造物的过程,首先是人——物交互的过程。与单纯的物——人交互不同,人不再是消极被动的“适应”环境、捡寻和使用自然产生的事物,而是积极能动的“改造”环境、发明和创造单纯依靠自然的力量而难以产生的种种事物。在人——物交互过程中,人会利用感知世界、思的世界、语言世界和理论世界中获得的成果,指导自己和他人使用自身的本质能力并借助其他物质的能力作用和改变另一些物质,利用、创造并不断积累各种有关条件,直至最终产生人所期望的条件、秩序和诸种有用事物构成的总体环境。

人造世界中的首要存在物乃是具有新特性和新能力的人本身及其所组成的生产和生活集体——其最大集合体就是人们生存和生活于其中的人类社会。人作为物质性存在和精神性存在的高度统一体、社会性存在和个体性存在的高度统一体,其生存方式、动变方式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关系都是与自在事物有着高度不同的:其存在和动变在自在进行础上尽量“自觉化”、其生存和动变秩序在自发起作用的基础上尽量加以调整和完善以实现“利己化”。

人造物中始终存在着“自在性”和“人设性”或者“自在化”和“利己化”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存在、发展或暂时缓解,是人造物持存和动变所特有的一个重要特征。

自在性是绝对的、永恒的、无条件的,人设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虽然其时间也可能会很长)。这种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时空有多大,人造世界存在和发展的时空就有多大。因此,发现、利用和拓展这一时空(通过利用、创造和积累更多条件),就是维持、再造和发展人造世界的前提之一。

没有相应的主客观条件,就没有人造世界的持存和发展壮大;客观条件的发现、创造和积累,也需要人去完成,因此培育、锻造和提升、发展人本身,是维持和发展人造世界的首要条件。

人的改造只有在物质性内容和精神性内容的相互作用中、在社会性要素和自我性要素的相互作用中才能辩证的推进,亦即只有在人与物的持续和反复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改变中、在社会与个人大量的和反复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改变中、在实践和认识不断的辩证反复中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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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hm318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1-23 05:57:24 来自手机
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4-9-19 08:54
我认为与人相关的世界至少有8个层次,依次为:

1、自在世界(未知世界)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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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7-2-9 22:05:08
本质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总是隐藏在现象的背后,深藏在(寓于)自在实在的具体内容和具体过程之中。它是通过人的抽象思维被发掘、提炼、概括出来的。因此,本质首先是一个认识论范畴,其次才是一个辩证法范畴。(本体论虽包含了某些合理的成分,但整体上是错误的、不科学的。)

本质是事物中内在的、稳定的(持存的)、必然存在和起作用的、根基性、框架性(骨架式)的内容和过程。
在事物整体及其内在构成自在动变和自生自实过程中稳定持存和必然展现(实现)的、根基性、框架性内容和过程,称之为该事物的本质内容和过程;在本质内容和过程展现出来的事物固有的能力,称之为该事物的本质能力;在本质内容和过程展现出来的事物固有的属性,称之为该事物的本质本性;基于其本质内容和过程(以及其本质能力、本质本性)而发生的内外联系,称之为该事物的本质联系;本质内容和过程归属并发挥作用的领域和范围,称之为该事物的本质界域。

本质不是既定的、凝固的、僵死的、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事物的产生而生成的(建构出来的)、随着事物的动变发展而动变发展的。本质内容(及其内在构成、内在结构)、本质过程(及其各环节、各阶段)、本质能力(及其各方面、各层次的表现)、本质本性(及其各种具体形式、动变趋向)、本质界域(及其各方面、各层次的表现)、本质联系(及其内在和外在的构成、表现)都是处于动变之中的,即是生成着的(建构着的、重构着的)、变化着的、发展着的、解构着的和衰亡着的(即新陈代谢着的)。

本质寓于现象之中,通过现象表现出来,通过现象展现(实现)自身,通过现象来丰富和发展自身,通过现象来为其动变发展开辟道路。现象基于本质,又“超出”本质、补充和丰富本质,在一定条件下引起(诱发)本质的动变。

现象只是自在实在部分内容和过程的外在显现。亦即现象显现的只是事物及其本质的部分内容和过程,而非其全部内容和过程;而且作为外在显现可以是如实的,也可以是歪曲的,即可以是放大的、缩小的、部分遮蔽的、部分扭曲的、甚至是偶然组合的、外在拼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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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7-2-27 14:59:19
自在世界中的存在、运动、变化、发展有其固有的规律性,但不存在人所谓的“规律”。——人类所知的“规律”不能独立的、完整的、自足的存在于(展现于)自在世界中(和现象世界中),而是以其“自身固有的因素”的形式内禀于自在存在和自在实在的动变、发展过程中(该过程比人类已知的“过程”更丰富、复杂、多样、多变)。知性所谓的“规律”不过是对上述因素进行抽象、概括和辩证综合的结果。

同理,自在世界中有实体,而无本体。其中的自在实体也不能等同于人类已知的所谓“实体”,因为前者比后者要更丰富、复杂、多样、多变,后者是前者理想化、规范化、模型化(模式化)的结果(所谓“辩证的具体”)。——至于先哲所谓的“本体”,则是对自在实体进行知性抽象的结果:一方面是对自在实体的存在样态、结构、性状和动变、发展的趋向、过程直接抽象的产物,另一方面是对自在实体的作用、影响以及联系、关系进行功能性归结的产物。

在自在世界之中,在现象世界的背后,是否存在一个本质世界?答案是否定的。首先,本质是寓于现象之中的,是不能脱离现象而独立、自足地存在的;其次,本质是事物存在、动变、发展自身固有的,但并不是预设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在其内在和外在的动变、发展过程中自我构建出来的和不断自我解构、重构、异构、另构着的,即始终动变、发展着的。简而言之,本质是事物自构的。本质的理论则是人设的。正确的本质理论是人设和自构的统一,错误的本质理论则是人设和自构的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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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7-2-27 15:19:45
经验世界介于人—物交互世界和感知觉的世界之间,甚至是二者混沌未分的表现,有时也会被看作现象世界、人—物交互世界、感知觉世界混沌未分的表现,即在人—物交互中和人—物交互后的感知觉中被发现、记录、积累,进而被解析、揭示、归结、整合而形成的“事物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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