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你的这句话:经济学研究的是特定社会下的人。我的下面的叙述是否对你这句话有所诠释?因为我的叙述就是针对“人”的,是人的自我交换自我发展问题。但主要还是回答你上面的提问。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有普遍的经济学意义,而最低工资在工资劳动(马克思称资本主义社会的工资劳动为雇佣劳动)生产方式的社会中具有普遍的经济学意义。
㈠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基本经济规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重大反作用,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这个基本经济规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表现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要适合劳动生产力发展水平。这是对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基本经济规律的另一种本质性的表述,我们可以简单地称其为“劳动规律”。简单说:劳动规律的基本内容主要是:
1、 社会劳动生产力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2、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3、现实社会人为规定的劳动时间一定要适合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 4、 劳动时间对社会劳动生产力有反作用。
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适合生产力,就是指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要适合劳动生产力。在工资劳动社会,就包括了如何确定最低工资问题。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是生产关系的根据和指标,也是交换关系的根据和指标,还是分配关系的根据和指标。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理论上是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的根据。而在现实中则是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的指标。这种指标的变化与商品价值和价格的变化情况即价值规律相一致。
㈡根据劳动规律,可以把人类社会经济分成自给不足经济,自给自足经济和自给有余经济。
1.自给不足经济:
自给不足经济是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小于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经济。社会剩余劳动时间是负的。
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剩余劳动时间<0
⒉自给自足经济
自给自足经济是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经济。没有社会剩余劳动时间。
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剩余劳动时间=0
3.自给有余经济:
自给有余经济是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于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存在社会剩余劳动时间的经济。
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剩余劳动时间>0
㈢当货币转化为资本,出现了雇工以后,生理活动耗费劳动即生理活动耗费价值,转化为最低工资。最低工资问题就具有了普遍的经济学意义了。人的生活必需资料成为确定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前提,而这个生活资料的内涵——劳动,则成为确定交换价值的价值基础。
㈣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是: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工作日确定的前提下,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逐渐缩短。所谓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别的,就是人类生理耗费所需要的劳动量(货币形式就是最低工资)。人的生理耗费劳动即生理耗费价值在减少。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社会,这主要反映在人们消费结构的恩格尔系数上。通常发达国家恩格尔系数在35%左右,而发展中国家则在50%左右,贫穷国家更大。同一个国家,例如我国,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恩格尔系数逐年降低,城市中已经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