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刘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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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原创]“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终结!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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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8-7-1 19:07:00

唉,你没说出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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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7-1 22:18:00

 "在分析到这里后,我们便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世人了。人是天生利人的,人的本性是善的。"这一句是你的观点吗?我就驳你这一句,就可以了。你动辄笔下洋洋万言,胸中实无一策。难道让我把你的万言一句一句的批判吗,我实在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何谓天生利人?你生下来,牙牙学语,话都不会说一句,饭还要人喂食,居然就知道利人了,我很难苟同。你试验过?没有实践过,就开始夸夸其谈了?

    有的人,我教他1+1=2,他不明白,听不懂;一天他说懂了,一碗水加一碗水等于一大碗水,所以1+1=1.还洋洋得意.所以,我就不想再论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4&replyid=206727&id=323472&page=1&skin=0&Sta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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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cxs2008先生这番话,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拜托先生看完文章后再发言,好吗?你知道我说的利人是指什么吗?为了更有利于交流些,我在这里简单概括一下我的主要思想:我认为人的本性既不单纯利己,也不生来为他,而是生来为人!也就是说,损人利己不在人的本性之中,而是应该给利己确定一个度,那就是利人或者说利己不损人!

在这里我想就先生的问题做一反问!请问:你生下来时是不是人?你生下来时是否会绝食不吃?你生下来时是否会咬掉母亲的乳头?请先生不要忘了自己也是人,只要在为自己时不损害到他人也是在利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 22:23: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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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7-1 23:01:00

mkszyz先生:

     看来我们是有不少共同语言的!先生谈到还有爱的原因,我也深感认同!不过我认为对他人的爱是后来的,先有依赖和共同利益,然后才会产生对他人的爱,进而发展为博爱!还未做深入思考,仅供参考!最后,感谢先生的关注和讨论!

     另外,在这里顺便说一下,由于时间较晚,要下机了!明天再回复曹先生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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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7-2 13:43:00

ccggqq先生:

    首先,感谢先生的讨论和祝愿!对于先生提到的““自私+利他”经济学人性假设”,我想说的是:类似观点有过很多,但无论是谁都混淆了“自利”和“自私”这两个概念,正如我在文中说的那样,一谈自利就想到了自私,其实自利和自私是两个概念。

    自利是指利的方向是朝自己,在这个方向中的所有人都可以是利的对象,而不仅仅是指利自己一个人。而自私则是指在一群人里面某个人只知道利自己而毫不顾及他人,甚至还会损害他人,利的对象只有自己一个人。这是因为私这个概念一般只用在个人那里,而不用于两个及以上的人。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自私肯定不是人的本性,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只是自己一个人活着!

    自利与自私的关系是自利是自私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自私是自利超出了利人的界限后的结果!

    至于先生谈到的第四点,这个工作当然要做!不过这还要在以后的文章中再做具体论述了!由于现在正在忙于完成我说的《价值论》,所以现在还顾不上!感谢先生的提醒!

    最后,感谢先生的参与和讨论!也欢迎先生及其他网友继续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当然也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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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强 发表于 2008-7-2 14:28:00

cxs2008先生对我关于共产主义的那篇短文的批判!我想说的是:那只是我看到mkszyz先生有类似观点后,把我以前的一个帖子拿来与其交流思想用的,现在并不想做更多讨论,以防偏离主题!请先生以后针对主帖发问,你驳倒了我的主帖,它就不攻自破了!不过这次先生既然批了,我也就驳一下!但是下不为例!

一、先生说我犯了以点概全的错误,我想说的是:这是先生的理解偏差,我的例子只是在说明人类的相关性在大大加强,而与你说的具体的那些东西无关,请不要断章取义!

二、先生说我“只看现象,不看本质”,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正适合先生!难道欧盟的建立还不能证明国与国的界限可以消失吗?请注意我想证明的东西!

三、先生说我犯了“逻辑错误”,我想说的是:犯错误的是你!你知道什么是需求?什么是臆想吗?想不通的话,可以参考一下西方经济学里对需求的定义。另外,请注意我说的是合理的需求,请不要断章取义!请问:假设你的哥哥家在灾区,只有他一个人幸免于难,到了你家后,你会不会向他收饭钱或者不让吃饱饭?

其他的就不回了!希望先生以后针对主帖发问,你驳倒了我的主帖,它也就不攻自破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 14:29: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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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s2008 发表于 2008-7-2 20:03:00

最后一帖:

   1、我觉得自己无聊了,时间不该花在这上边。跟一个人争论他对未来想象的东西是否正确,就像跟教徒争论他心中的神是否存在一样。实在没有意义,你觉得存在就存在吧。

    不知道楼主的现实生活怎么样,对未来不确定的形态那么热心。美好的共产主义实现了,就万事OK了吗,楼主就无忧无虑了吗?

  2、楼主的观点是真理。楼主对所有不同意见都加以反宼(请不要辩解,现象上如此),看来楼主发现宇宙的真理了,世界正按楼主的想象发展,恭喜阿!

    你和所有共产的说教一样,实际上容不得半点批判。希望楼主没有特权,否则人民就全部共产主义了。没有百家齐放,没有个性,只有思想的专制。世界上随便拉两个人,回答都说“我爱共产主义”----好恐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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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8-7-3 07:27:00

1、我觉得自己无聊了,时间不该花在这上边。跟一个人争论他对未来想象的东西是否正确,就像跟教徒争论他心中的神是否存在一样。实在没有意义,你觉得存在就存在吧。
    不知道楼主的现实生活怎么样,对未来不确定的形态那么热心。美好的共产主义实现了,就万事OK了吗,楼主就无忧无虑了吗?
  2、楼主的观点是真理。楼主对所有不同意见都加以反宼(请不要辩解,现象上如此),看来楼主发现宇宙的真理了,世界正按楼主的想象发展,恭喜阿!
    你和所有共产的说教一样,实际上容不得半点批判。希望楼主没有特权,否则人民就全部共产主义了。没有百家齐放,没有个性,只有思想的专制。世界上随便拉两个人,回答都说“我爱共产主义”----好恐怖的世界!。

我觉得你真幼稚。还自以为是。

与人争论问题就这有什么不可以,不要争论不过别人就说这样的话,我们说问题都是有根据的,并不是在这里乱说。

有关未来的东西,我们当然可以探索,你认为未来是不可探索的,到时候她该是什么样就什么样。这只是你的看法,我们不会信你的这样的看法的,我们还会继续探索。注意我们说的是探索,因为我们也不会看的很清楚,也会认识错误。

当然我们也不好说到了高级社会于是什么就都解决了,我们只是认为高级社会确实可以解决许多东西。

对不同的意见加以反驳,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我们认为反对意见是有问题的,我们指出问题所在,说明我们的观点,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我们反驳未必就说明我们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只给你说,不允许我们解释我们的观点,这恐怕是不可以的吧?你是不是害怕反驳,你是不是希望你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听着呢?如果是这样,那么真正容不得批评的恰恰就是你了,所以真正喜欢思想专制的是你吧?

而我们在这里发表我们自己的观点,这不是在思想自由,在白花齐放吗?你不允许我们说自己的观点,这还是思想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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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08-7-3 12:14:00

看来我们是有不少共同语言的!先生谈到还有爱的原因,我也深感认同!不过我认为对他人的爱是后来的,先有依赖和共同利益,然后才会产生对他人的爱,进而发展为博爱!还未做深入思考,仅供参考!最后,感谢先生的关注和讨论!

那么那些因为爱而结婚的人,是因为先有共同利益,后来才爱上的吗?我看不是的,爱可以是主动的,人们可以爱陌生人,而我们与陌生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共同利益。如何将财产合在一起的?是因为爱,所以才会有了将财产合并在一起,才有了结婚,才有了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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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shenfu 发表于 2008-7-3 20:50:00

看了“刘宝强”网友的文章,说实话,这里先声明,请“刘”不要生气。本人认为有点“酸”。这可能是个“知识分子”的一种通病。不像“毛泽东”主席,他是处处一针见血。“毛泽东”的精华,本人认为就是五个字“为人民服务”!又简单、又明了。没有那么“三个代表”啊等等……这么复杂。

有时候说得不妥,或解释得不妥,就如画蛇添足。

因此,关于楼主要“论”这问题,本人认为,还是从多举些实际例子来说明。

“为公”、“为私”、“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历来是世界哲学家争论不息的问题。要想得出一个统一、妥协的结论,我看是很不容易。

不过本人认为,我们是“人”,因为是“人”,当然必然有区别于其它“动物”。“人”是有思维能力的。“人”能认识世界的同时,必然也能改造世界,包括“人”的本身改造。是“恶”、是“善”。只能在改造世界中舍、取。绝对不会有统一。当然,这是本人的认识。以本人看“天诛地灭”必定会受批判,“人人为人人”必定会发扬。

因此,我建议你把此题改一改,把“终结”改成“批判”!

讲得不妥之处请商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3 20:55: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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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swy_7 发表于 2008-7-4 10:09:00
博弈论里面也说了这个道理,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并不一定能实现真正最大的利益
应该有个金融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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