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牛导读:上市从审核制改为注册制?亏损互联网公司可以借到新三板转升创业板上市?好事还是坏事?对此有兴趣的投资者可以继续进行深入研究。
牛牛网报道:8日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中国证监会发布15条意见,其中一条就是:推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设立专门的层次,将积极研究制定方案,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创业板发行上市。
将那些在海外注册的互联网企业视为外资企业而不符合A股目前的上市规则,其上市资格从而剥夺了。与此同时,例如新浪微博和京东都不能满足连续三年盈利的上市门槛而难以在A股上市,过于严苛的A股上市门槛也让新兴企业断绝了上市可能。
如何更好地让国内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的发展红利?吸引优质的互联网企业在A股上市?针对设立单独层次在创业板的有关工作,张晓军表示,“创业板设立单独层次,需要设立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机制,研究尚未盈利和退市机制的关系,考虑到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风险较大,拟要求在新三板挂牌一年,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有研究员认为,宽严尺度与推出时机在转板上市制度需要考虑市场成熟度、制度配套和逻辑协调。尚未盈利的高新企业、互联网公司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转板创业板上市,是否会演变成另一个IPO对大盘造成严重影响呢?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在注册制股票发行即将到来的时代,一年后部分新三板公司才登陆创业板并不会对市场造成太大影响。
此前证监会曾表示注册制是提升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这项改革涉及面广,对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必须稳妥积极推进。目前证监会计划年底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而提出具体方案,但还需以修改证券法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