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up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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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原创]对劳动之外的价值“源泉”的批判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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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8-6-10 07:10:00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6-6 18:16:00的发言:

机器等生产要素的改进,或者其他较好的劳动条件,提高了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同样的工人,付出同样辛苦程度的劳动,生产的产品数量会比同行业其他劳动条件下的工人生产的多,而每件同质产品的价值量是一样的,所以,等量的个别劳动,在较好劳动条件下,转化为了更多的社会劳动,生产的价值总量也多了。

这段话存在问题:生产率提高,商品的价格并不总是保持不变。特别是当所有的生产者的生产率都提高时,商品的价格将会必然下降,从而打破“机器创造价值”的迷误。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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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6-10 12:11: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8-6-10 7:10: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6-6 18:16:00的发言:

机器等生产要素的改进,或者其他较好的劳动条件,提高了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同样的工人,付出同样辛苦程度的劳动,生产的产品数量会比同行业其他劳动条件下的工人生产的多,而每件同质产品的价值量是一样的,所以,等量的个别劳动,在较好劳动条件下,转化为了更多的社会劳动,生产的价值总量也多了。

这段话存在问题:生产率提高,商品的价格并不总是保持不变。特别是当所有的生产者的生产率都提高时,商品的价格将会必然下降,从而打破“机器创造价值”的迷误。

是的,在这里只是列举了这个基本逻辑,我不是强调过,我“批判的就是这个逻辑”--后面不是专门批判了这个逻辑了吗?

呼唤中国经济学大家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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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本龙 发表于 2008-6-10 15:00:00

  不论怎样定义价值,都不能偏离全社会的商品价格总和等于商品价值总和的限制。

  马克思认为,在小商品生产时代,商品的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波动,一种商品的平均价格应该等于它的价值;全社会的商品价格总和应该等于商品价值总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后,商品的价格不再围绕商品的价值波动了,而是围绕商品的生产价格波动了,不过,由于全社会的生产价格总和等于价值总和,因此,全社会的商品价格总和仍然等于商品价值总和。

  效用价值论不同意马克思的观点,并不是反对“全社会的价格总和等于价值总和”的观点,而是反对单位商品价格不等于单位商品价值的观点,以及由“劳动量就是价值量”引起的不合乎逻辑的理论。

  看来,全社会的商品价格总和等于商品价值总和早已经成为“经济学公理”了。

  既然如此,我就有理由否定楼主的观点,承认劳动以外的要素有可能成为价值的源泉。

  不难想象,在纸币本位制的今天,如果政府在全社会的商品数量及商品耗费的劳动量不变的条件下持续增发货币,永不反悔,那么,物价水平不但会持续提高,而且永远不能回落由于全社会的商品价格总和不可能背离商品价值总和,因此,劳动量既不是决定价值量的唯一因素,也不可能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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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il 发表于 2008-6-11 14:36:00
以下是引用吴本龙在2008-6-10 15:00:00的发言:

  不难想象,在纸币本位制的今天,如果政府在全社会的商品数量及商品耗费的劳动量不变的条件下持续增发货币,永不反悔,那么,物价水平不但会持续提高,而且永远不能回落由于全社会的商品价格总和不可能背离商品价值总和,因此,劳动量既不是决定价值量的唯一因素,也不可能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价格,指的是交换价值,其实际意义是产品间的交换比率。

价值决定的也是产品交换比率而不仅仅是一个名义的货币价格。

你所指出的这种情况下,产品间交换比率,产品的交换价值,没有任何变化,产品价格的变动也没有偏离价值。

这种错误,是错误理解“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而造成的,价值绝不是名义货币价格运动的平均期望值,价值对价格的决定更不是对名义货币价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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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本龙 发表于 2008-6-11 15:17:00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6-11 14:36:00的发言: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价格,指的是交换价值,其实际意义是产品间的交换比率。

价值决定的也是产品交换比率而不仅仅是一个名义的货币价格。

    你错误地理解价格和马克思了。

    按理说,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应该是商品换回来的货币数量。商品换回来的货币数量越多,其价格就越高;商品换回来的货币数量越少,其价格就越低。价格的高或低可以根据供求状况的变化而变化。这个道理连普通人都懂得。然而,马克思却说,“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资本论》第一卷,第119页)他举例说,“假定等量的社会必要劳动表现为1夸特小麦和2镑(约1/2盎斯金)。2镑是1夸特小麦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或1夸特小麦的价格”。(《资本论》第一卷,第120页)

    按照马克思的价格定义分析,如果1夸特小麦和2镑货币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不变,那么,小麦的价格就不允许变化,尽管小麦的供求状况有可能变化。显然,马克思的价格定义违背了事实。其实,马克思从来也没有按照他的价格定义研究经济学,因为他紧接着就说,“如果情况许可把1夸特小麦标价为3镑,或者迫使把它标价为1镑,那末作为小麦的价值量的表现,1镑是太少了,3镑是太多了。但是1镑和3镑都是小麦的价格,……”。(《资本论》第一卷,第120页)显然,马克思也接受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承认价格是商品换回来的货币数量。实际上,马克思的原意是想指出价格的实质,不想改变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就像物理学家在不改变公众的计量方法的基础上指出公众认识不到的重量、长度和时间的实质一样。马克思有权力指出价格的实质,但没有权力改变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不难分析,肯定是由于马克思在写作上有疏漏,后人才把他的原意变成了价格的定义。如果马克思真心想给价格下定义,那么,他绝不会承认,“1镑和3镑都是小麦的价格”。

    遗憾的是,你和许多劳动价值论者(包括那个wei8qi8)竟然死死抱住了马克思的错误定义,对经济学的研究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1 15:22:56编辑过]

16
pupil 发表于 2008-6-11 16:24:00

你再仔细看一遍,你自己所引的原文:

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因此,商品同称为它的价格的那个货币量等价,不过是同义反复,因为一个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总是两个商品等价的表现虽然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但不能由此反过来说,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必然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数假定等量的社会必要劳动表现为1夸特小麦和2镑(约1/2盎斯金)。2镑是1夸特小麦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或1夸特小麦的价格。如果情况许可把1夸特小麦标价为3镑,或者迫使把它标价为1镑,那末作为小麦的价值量的表现,1镑是太少了,3镑是太多了。但是1镑和3镑都是小麦的价格,因为第一,它们是小麦的价值形式,是货币;第二,它们是小麦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在生产条件不变或者劳动生产力不变的情况下,再生产1夸特小麦仍需要耗费同样多的社会劳动时间。这一事实既不以小麦生产者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以其他商品所有者的意志为转移。因而,商品的价值量表现着一种必然的、商品形成过程内在的同社会劳动时间的关系。随着价值量转化为价格,这种必然的关系就表现为商品同在它之外存在的货币商品的交换比例。这种交换比例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在一定条件下,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可见,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地,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则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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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看看吧,再看看自己说了什么!看清楚给加粗的部分,红色字体部分和蓝色字体部分,再来看你自己的发言。

真不忍你再来笑话你,请你先告诉我,现在你还坚持楼上的发言吗?!

如果你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就告诉我,我来告诉你,你错在哪--不过,恐怕你自己现在也不认为有这个必要了吧,如果你认为有这个必要,我愿意跟你说一下,错得有多严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1 16:30: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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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pupil 发表于 2008-6-11 16:34:00

另,以相对价格作为研究的基础,绝不是马克思发明的,在马克思之后,新古典经济学也是这样的,即使是讨论货币问题的宏观经济学,甚至是货币主义,在强调价格的时候,也特别强调实际价格,即相对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别。

把相对价格,交换价值当成是马克思的发明,认为我们在坚持马克思的定义,哈哈,你的发言,有点有好笑。

去看看费雪方程式,看看货币主义的观点吧,名义价格和实际价格的差别,连这点常识都需要给你去普及吗?

再补充一句,马克思的理论中也讨论了名义价格,看看马克思的货币量公式,看看待售商品价格总水平吧。

不想再笑话你了,只提醒一句,别那么轻意就下结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1 16:36: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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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吴本龙 发表于 2008-6-12 16:59:00
以下是引用pupil在2008-6-11 16:24:00的发言:

真不忍你再来笑话你,请你先告诉我,现在你还坚持楼上的发言吗?!

如果你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就告诉我,我来告诉你,你错在哪--不过,恐怕你自己现在也不认为有这个必要了吧,如果你认为有这个必要,我愿意跟你说一下,错得有多严重。


     我倒想看看,我错得有多严重。不过,我也想提醒你注意,价格(即实际价格)就是商品换回来的货币数量,这是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千百年来,人们不明白的是,价格(即实际价格)是怎么形成的?经济学家的任务就是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没有权力改变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如果你认为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不是我说的那样,那么,请你指正,让网友们笑话我吧,我会承认错误的。如果你把马克思的价格定义或者费雪等人的价格定义,或者所谓的名义价格当成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那么,你就不必解释了。骗子的通用手法都是罗列一大堆花言巧语,让人眼花缭乱,然后,抛出自己的结论。请你不要这样,我不会上当的。

19
来者可追 发表于 2008-6-12 17:25:00
以下是引用吴本龙在2008-6-12 16:59:00的发言:

     我倒想看看,我错得有多严重。不过,我也想提醒你注意,价格(即实际价格)就是商品换回来的货币数量,这是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千百年来,人们不明白的是,价格(即实际价格)是怎么形成的?经济学家的任务就是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没有权力改变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如果你认为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不是我说的那样,那么,请你指正,让网友们笑话我吧,我会承认错误的。如果你把马克思的价格定义或者费雪等人的价格定义,或者所谓的名义价格当成社会公认的价格定义,那么,你就不必解释了。骗子的通用手法都是罗列一大堆花言巧语,让人眼花缭乱,然后,抛出自己的结论。请你不要这样,我不会上当的。

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价格的定义都严重脱离了现实,只能适用于静态的、非智力状态的、反文化的(仅靠劳动品生存)、反文明传统的社会领域。而这个领域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马克思关于“价值规律”的定义,盗用了亚当斯密的市场机制的部分内容,然后将“劳动价值”和“等价交换”硬塞进去,造成了一个严重脱离实际、似是而非的、根本无法解释现实生活的伪“价值规律”。

20
pupil 发表于 2008-6-12 21:25:00

删掉吧,你应该看到了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2 23:04: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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