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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是作为社会的一个人,然后你要有自己的能力,对社会有价值,才有存在的理由。而获得技能最可得的方式是读书。这是读书的第一个目的。
然后是作为一个个体,作为一个“人”,求知是本性。亚当和夏娃偷吃了智慧之国而被逐出伊甸园,人是因为有了智慧才能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同时也知道自己终究会死去。 然而——是选择浑浑噩噩的在“伊甸园”活着还是不顾一切去追求这痛苦的智慧,相信我们读书的过程就是这样一个痛苦的过程。
其三 也许“读书首先是一种心情,然后是一种生活方式”过于文雅,事实是我们的内部器官从来没有哪个是多余的,我们进食五谷杂粮通过五脏六腑来维持我们肉体的运作,同时我们也要进食“书本”,通过大脑来维持我们思维的正常运行。——所以嘛,读点书,脑子不容易锈,但是读的越多,脑子越灵活也不尽然。这样一看,“读点书”的目的很明确,“读很多书”的目的反倒不清楚了——它似乎是“读点书”的惯性。
说实话,很多时候这样去问“目的”,有点过于功利。古人云,“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所得便欣然忘食”,所以最喜欢还是,从散落的书中随机抽一本,躺在床上,细细品之。
LZ的文章很好,忍不住跟几句牢骚,只是这又是另一年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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