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公理性的验证标准,是看当事人的行为和行为的结果的吧?而不是去验证所谓的当事人的讲法与想法的吧?马克思说的,实践是检查真理的唯一标准,难道没读过?(请不要再来辩解什么是实践了吧)
像我,实地观察许多当事人的行为,在相同的条件下,比如,在许多酒吧,是不是对水收费,是不是对花生不收费,就看观察这些具体的行为的,我就知道这个现象到底是不是普遍的,有没有例外,有例外的话,人家的具体行为是怎么样的,这种例外,要怎么样解释,而不是所谓只去听当事人的讲法,当事人的讲法,当然要听,但与他的能观察到的行为与行为结果相比,在经济学上,你说信哪个呢?
就因为你的这个主观标准,就敢主观判断人家的验证方法与解释是“书斋里胡蒙乱猜”啦?说判断别人的观察没有“到实地看一看、观一观吧”啦?就一定要以你的“果非要还让我谈“真实”,那就不妨请您真地去问一下那位酒吧里的老板,这其中的原因。”为标准啦?否则就说“否则,解释的“说服力”的标准,是什么呢?由大家投票,还是由某个人单独说得算?”啦?
我的看法,验证由当事人的行为选择说了算,不是我说了算,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大家投票说了算的。
我真的不懂,你是真不懂,还是故意找茬,如果是后者,恕我不奉陪啦,浪费精力,你我均无益。
你上面这些话,不外乎就是想说,理论的功用在于“预测”,至于预测的假设基础是不是“真实的”,是不需要管的,换句话说,理论者想的,与当事人的想的,不管相不相同,只要两人的行为结果一样就可以了。
如此来说,你做的,这算“理论解释”呢?还算“理论预测”呢?
这样的讨论,可以让大家明确所谓“真实世界经济学”的含义。
古代占星学家也可以利用自己观察的经验预测(占卜)日食发生的时间(也很准的),依你讲,这算“理论解释”呢?还算“理论预测”呢?
是不是故意找茬,我也不懂,你真地懂不懂。
至于谈到“当事人有没有撒谎”,甚至搬出“马克思的实践检验”,我就更不明白,“在经济学上,你信哪个呢?”
经济学里,分析者如果抱有“旁观者清,当局者未必清”的思想,会导致什么,我就不用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