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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田日暖29
19537 132

[讨论]为何酒巴中水要钱花生不要线 [推广有奖]

文献综述 发表于 2008-6-14 19:20: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6-14 10:14:00的发言:

其实谁都不会做完“很多实证才回来发贴”的。本人的意思是:

1)不要轻易以自己面对“真实世界”自居;

2)更不要轻易认为自己描述的就是“真实世界”;

3)我们所说的(所解释的),无非是对“真实世界”的一种猜想,至多算一种模拟;

4)泛泛的“空谈”是为了追求逻辑的严谨,这是研究的态度问题。

所谓“新古典经济学”,并没有像所谓“真实世界的经济学”那样以“面对真实世界”自居,

虽然借助新古典经济学仍可以对“真实世界”做出许多猜想。

当然,有人会说,以上全是无聊的废话,大家都明白。

您的这段论述很经典,我刚开始还没完全吃透这些话,多读了几遍,越看越有意思。

但要说明几句,为啥我要说“我是不会实证过了才回来发帖的”,以免您误会我是在和您争执。

这句话的主要原因是:

我个人认为“擎天柱”督查的帖子里的意思,是想调和一下您和另一位版主的争执,

比如,他第一条说您的思路对,第二条说另一位版主思路对,两次错的,都是别人,普通网友。

这当然很好,我也曾试图这样做过,可惜失败了。但是,他可能存在的问题在于,

在调和你们的矛盾时,他似乎希望用曲解帖子和损害一般网友利益作为手段,

来调和你们二位版主的矛盾。这就有问题了。

(或许仅仅是猜测,但是根据他的回帖,我能够清晰的看出一些倾向。)

问题就在于,如果我的推测是正确的话,督查的思路并不是一个论坛管理者应该有的思路,

他在维护的不是论坛的利益,而是“版主集团”的利益,如果有这个集团的话。

更何况这是否真正维护了版主团队的利益,也很难讲,“溺子如杀子”这句话很简单吧。

退一步讲,督查的目的并非有意这样做,他的发言不过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那很好,

因为对于一般人来说,尽管有些人在这些讨论中没有完全理解理论本身的意思,

但敢于出来说话还是一件好事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15 11:53:18编辑过]

如果你真正是文献的主人,至少就不会是别人思想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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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lh123 发表于 2008-6-14 19:23: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酒和氺的替代性应该是主要原因
爱经济,学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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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二楼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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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二楼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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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6-14 9:53:00的发言:

这里也许需要对您做一些说明。

当人们谈到“理论有误”时,人们关注的是什么?

1)理论中的假设是否符合“实际”;2)理论中的推理(展开)是否合乎逻辑原则;3)理论中的预言是否符合实际将要发生的事情。

上面您谈到的,应该涉及第1条吧。

“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对理论“有误与否”的判断,主要关注哪一点?

可能我表达得不好。
我的意思是:
理论说,一个人的行为会符合“边际收益大于或等于边际成本”,事实上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边际”的含义,但不能因此说理论有误。
我关心的当然不是第一条,我是说酒吧的老板也未必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我们关注的应该是他的行为,他的经营方式符合了某些标准或规律,所以在市场中“活”了下来。
你吃饭未必理解消化的原理,正如酒吧老板赚钱未必掌握经济学一样。

应外,我想我和您的意见相同,都认为第一点是最不重要的。

①世界可以没真理,人却不能无信念;有信念是自己的事,那并不是真理。 ②酷毙还是不酷?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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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回复天下一人在2008-6-14 9:58:00(14楼)的发言

其一,楼主看到的酒吧,水收费而花生不免费,另外一些酒吧则相反,其不同的收费标准乃出于什么原因?冒昧地猜测一下sungmoo兄质疑的真实意图,可能他是想说,分析楼主提问的人急于用自己所知的理论解释别人提出的“事实”,这样未免缺乏实证精神。
(您指的就是我啦?你要是说大头包租超版,那后果会很严重的。还有,水收费花生不免费,这是超市,不是酒吧。) 1、我愿意向任何一个自己所尊重的人表达不同意见,如果你看我的发帖纪录,可以看到我曾向蓝田日暖(版主)、sungmoo(版主)、青雪叮当(贵宾)、聂辉华博士等人提出过不同意见。我相信他们都会欢迎不同的意见。2、而且,我说“分析楼主提问的人”的时候没有想着你,大概你认为“天下”就你“一人”吧(开个玩笑)?我针对的是所有已经发言和即将发言的人。如果发帖时间比你早,我的分析大概也会和你相近。但是不同意你的第3点,窃以为带花生的难度要低于带水的难度,或者难度相当。3我说了,“冒昧地猜测一下sungmoo兄质疑的真实意图”。4、我写错字了,应该是“水收费而花生免费”。
    这一点我偏向sungmoo兄,但我要解释一下我的意思:我不要求每个人都要亲自到蓝田兄说的那家酒吧看一下,但是觉得在各位对蓝田兄的提问做出分析后,能否进一步对其他酒吧相反的消费标准做出解释?
(老夫当年夜夜笙歌之时,恐怕没心思去做这样的解释,现在有心思啦,可是没精力和钱了。顺带一提,我从来没见过送水买花生的“酒吧”。)1、我的表达应该没有问题?“我不要求每个人都要亲自到蓝田兄说的那家酒吧看一下”。2、我去过的不知道叫不叫酒吧,也是喝酒的,花生收费,水免费。我想咱们不必只考虑你老人家去过的酒吧,一则也许有些不同经营方式的酒吧恰巧你没有见过,二则讨论这个问题不必纠缠于酒吧,我们主要想考察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经营方式,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这种方式。
其二,理论说,一个人的行为会符合“边际收益大于或等于边际成本”,事实上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边际”的含义,是否说明理论有误?
(当然无误,您说的很对,作为经济中的每一个个体,他们的目标并非“证明”经济理论,他只需要为了个人的利益,理性的处理自己的行为就好了。不用去管自己要证明自己懂这个“定律”。但作为一个学经济的版主,这是最基本的知识。如果连这个都需要您来告诉他们,那真是无奈了。)这里只不过想打个比方。我不敢斗胆教谁些什么,但希望能从这里学些东西,还望今后不吝赐教。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偏向蓝田兄。14楼sungmoo兄对网友“星期4”的说法“我想可能和酒吧对客户的进入限制有关吧,如果有人想进去不停的吃花生果腹,大概会被打出来的。”评论说:“另一种可能是,商家发现‘此招不灵’,于是放弃,改选他招。”我完全同意,市场会选择更优的个体,而不需要个体本身知道自己优在何处。
这段话您真的读懂了吗?你是指你没有看懂我这段话,还是说我没有看懂sungmoo版主的话?你可以先看一下14楼那个帖子,再看我这句“我完全同意,市场会选择更优的个体,而不需要个体本身知道自己优在何处。”,就能大概了解我的意思。

感谢您的指示,但是我不会做完很多实证才回来发帖说出自己的观点的。还有啊,我希望你是在为论坛工作,而不是......1、“我不要求每个人都要亲自到蓝田兄说的那家酒吧看一下”。2、抱歉没有如你所愿,我不是在为论坛工作,我只是想找些兴致相似的朋友聊天而已,“指示”也不敢当。

①世界可以没真理,人却不能无信念;有信念是自己的事,那并不是真理。 ②酷毙还是不酷?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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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黑色字是我原来的话,红色加粗为天下一人对我的回复,蓝色字为我对红色字的答复。
①世界可以没真理,人却不能无信念;有信念是自己的事,那并不是真理。 ②酷毙还是不酷?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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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so 发表于 2008-6-14 23:06: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或许是行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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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回复文献综述在2008-6-14 19:20:00(70楼)的发言
我个人认为“擎天柱”督查的帖子里的意思,是想调和一下您和另一位版主的争执,比如,他第一条说您的思路对,第二条说另一位版主思路对,两次错的,都是别人,普通网友。 警督是我的“职务”,没有规定我有调和版主争执的义务。我只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分析几个自认为相对重要的观点。“擎天柱”是自命的头衔,你可以叫我的网名谁续风流。
他可能存在的问题在于,在调和你们的矛盾时,他似乎希望用曲解帖子和损害一般网友利益作为手段,来调和你们二位版主的矛盾。这就有问题了。(或许仅仅是猜测,但是根据他的回帖,我能够清晰的看出一些倾向。)你觉得我在曲解和损害一般网友的利益?我强调一下,我的观点和2、3楼的有很多共同之处,除了2楼的第3点。你看一下我前面的帖子吧。我大概不必为了显示自己账号的“称职”就要全盘肯定所有的观点?另外,3楼的wesker1999是超级版主,怎么解释?你大可看看各位版主的发帖纪录,就知道大家曾经有过多么激烈而精彩的辩论。在下虽不才,但也时常喜欢插嘴提一些不同的想法,包括针对版主的,你也可以查看一下。
问题就在于,如果我的推测是正确的话,督查的思路并不是一个论坛管理者应该有的思路,他在维护的不是论坛的利益,而是“版主集团”的利益,如果有这个集团的话。更何况这是否真正维护了版主团队的利益,也很难讲,“溺子如杀子”这句话很简单吧。你这倒叫我“诚惶诚恐”了。
退一步讲,督查的目的并非有意这样做,他的发言不过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那很好,因为对于一般人来说,尽管有些人在这些讨论中没有完全理解理论本身的意思,但敢于出来说话还是一件好事情。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是说我没有理解理论,但是还是敢大胆出来说话吗?如果我有不对的地方,欢迎纠正;或者是你说一般网友不理解理论,需要我的解释?那就不敢当了,我只是说一些自己的想法,就像你说出你的想法一样。
但您的身份不是一般人,如果您连最基本的几个概念和逻辑问题都要我给你纠正的时候,说明您的发言还应该做一点整理。你说的是sungmoo版主还是我?
注:红色加粗为网友文献综述的原话,蓝色字体为我的回复。

①世界可以没真理,人却不能无信念;有信念是自己的事,那并不是真理。 ②酷毙还是不酷?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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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8-6-15 07:42: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蓝田日暖29在2008-6-14 13:15:00的发言:要听当事人的讲法,但是,更要看当事人的行为,sungmoo一定要以当事人的讲法作为验证的唯一标准,而不去理会更有说服力的当事人的具体行为,说得通吗?请问sungmoo兄,难道实证经济学验证的公理性标准:以当事人的具体行为,而不是当事人的讲法(主观判断)为标准,有问题吗?

蓝田老兄,你虽然愿意称别人主观,但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主观与否?

自始至终:我认为,如果谈“真实世界的经济学”,那么,当事人的讲法是对理论的验证,然而,难道这意味着我要说这是“唯一标准”?(楼主若想要“真实世界的经济学”高其他经济学一等,自然要提出更高的标准吧,不能只限于大家都知道的某一条标准吧)

如果不提及所谓“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该采用哪种“公理性标准”,我想不用大家再讨论了吧。

如此,其实,我搞不懂的就是,如果“真实世界的经济学”仍采用你指出的“公理性标准”,

那么,哪种经济学不算“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呢?这由谁来决定?大家投票,还是某人独裁?

如此,还有必要提出所谓“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吗?

前面不知你看懂或看了我写了什么,

我在向你澄清,所谓“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究竟关注什么?(请参见“有误指什么”那贴)

当然,我的认识也很有限,实在不能理解“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的博大精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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