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还不是很清楚:
直补的金额目前是按照农户所耕种的土地面积来拨发的。这里要明确一个“农户所耕种的土地面积”,这个面积指的是上个世纪90年代每户所分得的集体土地,以玉米生产地吉林省为例,大约每人能分得2到3亩的土地(每亩是1000平方米),农民所得的补贴就是这一块。
但实际情况是另一翻景象。以吉林玉米产区为例:吉林省的农户所耕种的土地还包括:1、国有林场或土地开发出来的耕地承包给农户耕种的土地,2、集体林地或荒地开发出来承包给农户的土地。(这后两种土地大多是在80年代90年代国家鼓励农户开发出来的土地,所有的开发费用由农户自己负担的,开发费用相当巨大。但后来被征收回去,从新承包给农户,并收取大量的承租金。)
后两块土地占农户实际耕种的土地面积的比例更大,要远远超过最前面的2、3亩土地,而实际上农户并没有享受后两块土地的粮食生产补贴。
下面就会有两个疑问:1.后两块土地国家给没有给补贴,给补贴是否合理,谁是补贴的享有者(国家,集体,还是农户)2.如果政策给了补贴,为什么农户没有享受到。
由于农户耕种土地的上述结构不同,会导致掌控土地的部门进行暗箱操作:第一,如果后两块土地有补贴话,出租方会拉台出租价格,农户承包土地的价格不断上升(其实即使没有,也是这种情况了),第二,如果没有补贴,用补贴手段来调控农户种粮的积极性会大打折扣,因为只有2到3亩的土地是受补贴调控的。
那么,最有效的调控办法就是针对农户实际购买种子、化肥、和销售的粮食进行补贴,也就是针对农户的生产成本和销售终端两个环节进行补贴,这两种补贴都可以反映在整个农户生产经营的两头,这样对农户种粮的补贴和调控可以反映到农户实际的耕种面积了。究竟要怎样办还要看政策的目标是什么,想要将利益输送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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