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6-20 23:02:00的发言:(1)需要具体界定一下“一夫多妻”制度的内容(比如家庭中各利益相关者对财产的所有权、
控制权等等),否则这可能是个伪问题。就中国传统社会而言,更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吧?
(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游戏,而是具体的制度安排)。
(2)按“真实世界经济学”的传统,不应该“泛泛而谈”吧?谁给大家举个具体的实例?
否则有背叛“追求真实”之嫌。
(3)如果在所谓“一夫多妻”制度下,有的家庭对女人有利,有的家庭对男人有利,
这样,就不太需要讨论本问题了吧?
(4).......所谓“一夫多妻”制度可以实现各家庭成员的帕累托改善?
还是想说,所谓“一夫多妻”未必不可以实现各家庭成员的帕累托改善?
如果是后者,先验地看,永远不会错,不必讨论了吧。
本来不想认真分析这样容易出现道德纷争的问题,不过看看您的回复,还是说两句吧。
对于1,您的思路已经超出了楼主原来的范畴(当然我并不意外),因此想想很有意思,
因为这样一来,家庭可能会变成“家族”,所以所有权、控制权的继承和分割的问题就会出现。
对于2,其实有很多案例,官员情人帮的报道层出不穷,比如有个官员每年还开一个“群芳宴”,
大概如果楼主设想的情况出现,这种“非正式制度”会很轻松的转成正式制度吧。
对于3,现在的情况下,分析对谁有利,和执行这个制度之后,分析对谁有利是不一样的。
可以参照“卢卡斯批判”。现在,也只是对一部分女人有利,对很小一部分男人有利。
对于4,我想应该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原因就在于,允许一夫多妻类似于,
解除受管制权钱色交易市场的部分管制,这一来,这个市场的福利水平肯定会提高的。
但是,这个市场的交易人和交易品的属性决定了,它最终不会形成一般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