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nformatin010
10298 56

[学术治理与讨论] 用事实说话-------请大家不要歧视德布鲁和阿罗 [推广有奖]

11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0-29 23:43: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demondaz 发表于 2014-10-29 22:32
很有意思
谢谢大哥了!

有大哥和版主华中大学子你们二位发言,显得挺好。版主他说“已阅”,大概相当于有意思,或挺有意思等等等。

大家随便说说话,没什么不好,举手之劳。否则就好比我到了外国,外国人在大街上有吃拉面的,有卖方便面的,有开公交车的,走路的,骑马的,有的看天,有的望地,有的正视前方。。。。。但是都不说话,也不说手语,也不说外语。


宏观寓言:关于长期经济增长的一个讨论
https://bbs.pinggu.org/thread-3216155-1-1.html

使用道具

12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0-29 23:47: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设全社会的各种货物,先放在了大广场的中间,再往环绕广场的许多家仓库里投放。
上述货物,是广义的。含要素市场。含劳务服务。甚至也含金融市场。

使用道具

13
persistence1990 发表于 2014-10-30 09:21:4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杨绛那话怎么说来着的?想的太多,读书太少

使用道具

14
supergoodmood 发表于 2014-10-30 09:38: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参与围观

使用道具

15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4-10-30 10:06: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当年读研时,微观老师是哈佛毕业博士的,他说价值理论他只看懂了1/3

使用道具

16
whe58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10-30 10:52: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此成果能得201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使用道具

17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0-30 11:16: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he58 发表于 2014-10-30 10:52
此成果能得201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谢哥吹捧,

但是实话来讲,2015年获不得奖,2085年也获不了得。

为什么呢?

就因为,阿罗和德布鲁,他们的证明当中,已经包含这样的结论:一般均衡不成立,很难很难很难存在。

与其说啊,他俩证明了一般均衡的成立,其实不如说,他俩用高等数学证明了:
只有在超越现实的想象当中,一般均衡肯定必然也就成立了!

使用道具

18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0-30 11:18:5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persistence1990 发表于 2014-10-30 09:21
杨绛那话怎么说来着的?想的太多,读书太少
书到用时方恨少,话至投机语便工。

使用道具

19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0-30 11:33: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aojumping 发表于 2014-10-30 10:06
当年读研时,微观老师是哈佛毕业博士的,他说价值理论他只看懂了1/3
有许多人把一般均衡理论,看成价值理论的一部分。

而一般均衡问题,说简单很简单,说复杂很复杂。有时候可以简单去看,有时候非得复杂去看。


单就一般均衡是否存在、是否成立来说,则它有时候成立,有时候不成立。

设把一些货物,投放给若干家库房:

1,随机投放-------则肯定能够进行并完成,即,一般均衡存在。

2,自由竞争,自由交易---------当供给和需求既定,则经过自由竞争,必定可以实现一般均衡,但,这里假定了供给和需求提供出来之后,就至少瞬间不再变动,而且,任何买主卖主都会接受自由竞争的结果。换言之,这里不考虑成本、利润,而必须承认自由交易的市场价格。


3,当自由竞争,自由交易,并且资方整体至少要求1单位的利润,则上述2崩溃,一般均衡无法存在,也不成立。而利润的存在,劳方的存在,是既定的社会事实,是社会经济模型的前提。


解释一下,这里所谓资方整体利润,是指资方整体从外部获得的利润,即从劳方整体那里获得的利润。

当单独看资方内部,则资方内部的各个买主、卖主,他们内部之间的任意交换,能够产生张三的利润,或者李四的亏损,或者王六不盈不亏等等任意的各种的情况,但,不会产生资方整体来看的利润。从外部来看资方整体,则其内部的任何交换不会产生任何资方整体利润,是内部的零和游戏。


以上模型下,使用小学的数学,或者中学的数学,就可以作出证明了。

使用道具

20
deng203 发表于 2014-10-30 11:39: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可以拿诺贝尔奖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ddjd
拉您入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8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