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之前就研读了科斯(1937)年的文章,后来又陆续看了些交易费用经济学的文章。今天反过来思考这篇文章,有些新的感慨。
他的主要贡献到底是什么呢?在我看来以下几个值得重视:
1. 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概念即交易费用和组织成本。提出这个概念意味着科斯试图放弃了新古典理论的如下假设:1.“理性人”假设;2.完全信息假设。如果坚持这两个假设,解释组织问题就只能从技术上考虑了。例如,“规模经济”这个概念被新古典理论用来确定组织实现平均成本最小的规模。
2.利用新古典的边际分析思想来分析企业出现的原因以及企业的规模。具体说来,标准就是用市场组织的交易和各个企业组织的交易数量要通过调整达到这种状况:一笔交易在每个企业组织的费用相同,且等于由市场来组织是的费用。这种对正统经济学方法的继承有利于它被经济学界接受。
但是,又觉得科斯的这篇文章由以下让人不满意地方:
1.科斯虽然对新古典的基本假设采取了否定的态度,但却没有总结出“契约人”的假设,更没有对交易的特征进行概括从而对之进行分类,尽管科斯的确强调了市场上的交易和企业内部的交易存在区别。这个工作由威廉姆森进行了补充。科斯的这种模糊是为了几种研究的主题,他实际是在建立一个“大”的框架,后来的研究虽然弥补了其不足却不能否定这个框架。
2.科斯仅关注了交易费用和组织成本(后来威廉姆森似乎把二者皆视为交易费用),但却没有考虑生产成本的影响。这遭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直到近几年中国大陆仍有文章对此进行批驳。威廉姆森也认为在治理机制选择时不仅考虑交易费用还要考虑组织费用。但正如德姆赛茨所说的,区分交易费用,组织成本和生产成本并非易事。我们区分三者时,必定要利用会计信息。但是,对企业而言,购买一定量的要素的成本包括交易费用或组织成本,但总体上视为了生产成本。
3.科斯认为,交易可分为两类即市场组织的交易和企业内部的交易。但是,他的区分似乎并不太严格。他只是强调,企业内部靠权威或命令来配置资源,而市场则通过价格机制。原因在于,他没有对交易的特征进行归纳。威廉姆森认为交易有三个主要特征即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交易次数,并据此将合约区分为三种即古典合约,新古典合约和关系合约。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