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jy 发表于 2014-11-11 14:52 
没有读懂,重新读,反复读。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1662年,(英)配第(1623-1687)《赋税论》中提出 ...
“马克思创造性划分出简单劳动、复杂劳动、私人劳动、社会劳动、可变资本、不变资本等众多经济学概念(术语)。劳动价值论无可辩驳地被证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这就是所说的“大事”?
那就按你说的大事问问你:“1、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何为“使用价值”?何为“价值”?“价值的实体”是什么?“价值量”又是什么?这个“量”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