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er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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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理论 现实中不成立的逻辑证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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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kesi 发表于 2008-7-15 10:20:00

是的,马克思的思想在第一卷到第四卷变化甚多,但绝不是因为老年马克思与青年马克思思想迥异,而是科学研究的不同阶段得出的结论不同。

白辛苦也无所谓,为了真理,也为了维护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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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ana 发表于 2008-7-15 11:15:00
以下是引用郑小迈在2008-7-14 17:45:00的发言:

首先,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是否成立楼主你都无法确定,就去看马克思计算剩余价值率,这在逻辑上是否说过去呢?

其次,楼主想弄明白就看看1953年3月版的<资本论>初版的序,133页和144页的资本的总公式和这个总公式的各项矛盾.

郑小迈先生,剩余价值理论是否成立,在我的头贴里面没有任何规定。我只是根据你的逻辑,推出理论上剩余价值理论可能成立,但在现实中成立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很多假设并不满足。

你为了解决你的问题,提出了马克思的概念是针对社会宏观层面而言的,微观层面即使不成立,宏观层面也成立。

我举纺织厂的例子,只是作为一个反例,以证明马克思的理论和概念不仅仅被马克思用于宏观层面,也被给马克思用于微观层面。

我觉得你能否以清晰的逻辑参与讨论,而不是在混乱的思路下胡搅蛮缠。

53年的资本论我是弄不明白的,因为我只有04版本。

最后,让我看资本论没有用的,因为我的推理中并没有认定资本论是正确的或者是错误的。我只是从一个假设开始到一个结论,然后从结论的否命题到假设的否命题。逻辑上的问题,资本论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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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kesi 发表于 2008-7-15 11:25:00

斯坦利。布鲁的经济思想史中关于马克思的章节,就有对马克思逻辑的自相矛盾的推理。这些推理不是布鲁本人的,而是经济学界的共识。这本书已经出到第六版。你应该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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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斯坦利。布鲁等人没有读懂《资本论》。

马克思是在科学抽象的前提下得出的结论。如果从抽象到具体,用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的观点来认识,就不会出现自相矛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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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2002mba 发表于 2008-7-15 11:50:00

马克思非常清楚现实中交换大都不等价,所以也非常清楚地告诉那些白学了逻辑学的人:交换不等价不增加价值,只是一方获得利益意味着另一方利益损失。利益损失一方必定也只有在另一次不等价交换中找回损失的利益,否则就会破产。无数的不等价交换的利益损失和找回利益损失,最终的结果是没有人在交换中获得利益,也没有人在交换中损失利益,这就是说,等价交换原则不但在理论上成立,而且在现实中也同样成立。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36511-1-1.html

我也来谈谈,这里面有个逻辑问题。

其实马克思这个命题里有个前提,隐含的,就是说这个模型是一个总量不变模型,什么意思呢,就是整个经济体系没有增长,而是保持不变的,整个蛋糕就是那么大,就好比是赌博,一个人的损失就是另一个人的收益,零和博弈而已,在这种理论下,自然就会得出,下一次的赌博就要交换回来,否则按照财务平衡,有损失的人必将破产,不能维持运营,自然整个经济就会出问题(破产太多),经济总量会下滑,就会有革命。

可是现代我们经常讲的是双赢,什么是双赢,也是有个前提,那就是增长,把蛋糕做大,交换的结果是分享剩余价值,只不过是分享比例不同而已,但是生活水平都在提高,这样做也有一个后果,那就是两极分化,这也是现实。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两极分化是无限的吗,人类会不停的发展下去吗!,如果是,那么马克思的理论真的就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休眠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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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ana 发表于 2008-7-15 14:57:00
以下是引用郑小迈在2008-7-15 14:08:00的发言:

楼主先生:

首先,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成立,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性质是阶级剥削的性质成立。按照楼主的意思,就是在宏观层面上成立,那么,微观宏观层面上计算剩余价值率,只不过是说明某个资本家剥削的多、剥削的少或者剥削不到。就算是微观层面上某个资本家不剥削工人,也不能推翻宏观层面上阶级剥削的性质。楼主是不是找到了微观层面上某个资本家不剥削工人,就能从逻辑上推翻宏观层面上阶级剥削的性质,或者说推翻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如果是这样,你最好不要说你是学逻辑学的了。

其次,本人的逻辑十分清晰,只是与你不在一个水平层次上。

最后,告诉你,作为真正的反马克思主义者,你根本就不够格。

经过我的鉴定,郑小迈不是一个认真的讨论问题的人。理由如下:

如果他逻辑思路不清晰,那么我帮他整理,见16楼帖子。那么现在应该清晰了。

如果他的逻辑思路不清晰是因为故意回避问题,那么,即使见了16楼帖子,也会故意混淆逻辑。

现在的情况是什么呢?我在16楼说:“我举纺织厂的例子,只是作为一个反例,以证明马克思的理论和概念不仅仅被马克思用于宏观层面,也被给马克思用于微观层面。”这话已经清楚的表明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不是只在一个宏观层面上适用。在马克思看来,微观层面上也是适用的(因为他在纺织厂例子中用了)。而且,马克思用纺织厂例子是用来说明存在剥削问题的。

你为什么要歪曲我的观点,说我找到了微观层面上某个资本家 不剥削的例子?很遗憾,我没有找到,因为这对于头贴里面的逻辑没有任何帮助。

综上所述,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他的思路清晰不清晰,我不判断,但回避问题、歪曲观点的问题,应该反省。

最后,我再给你归纳一个逻辑矛盾,让你死在里面算了:

如果你对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逻辑表述体现了资本论里面的思想(头贴里面我并没有假设你的逻辑一定反映了资本论的思想),那么头贴里面我给你归纳的逻辑推演就一定适用于微观层面,因为资本论里面马克思举了很多微观例子来说明这些概念。现在你跳出来说只适用于宏观层面,那么要么是资本论错了,要么你歪曲了资本论的思想。

A={郑小迈的表述反映了资本论中剩余价值理论}

B={资本论中剩余价值理论适用于宏观社会层面和微观企业层面

C={郑小迈的表述适用于宏观社会层面和微观企业层面}

A and B==>C

现在郑小迈说他的表述在微观层面上不适用,只适用于宏观层面,因此属于(not C)中的一种情况,所以:

(not C)==> (not A) or (not B)

就是要么你没有反映资本论思想(有歪曲传播之嫌),要么资本论错了。

补充:马克思的理论,至少我能推出来在什么情况下成立,在什么情况下不成立。反和不反,有什么意义,只有教条主义者才会注重反不反马克思。至于我够不够格,对逻辑推理没有丝毫影响。你求助于一个丝毫没有帮助的工具,只能说明你内心产生了对逻辑力量的恐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5 15:02:48编辑过]

16
dalaotianhuang 发表于 2008-7-15 16:38:00

楼主结论错误。现在还有此错误观点,是信息闭塞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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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ana 发表于 2008-7-16 19:54:00
以下是引用郑小迈在2008-7-15 16:36:00的发言:

首先,如果概念都没弄懂,就先去把概念弄懂,免得死在你自己的逻辑演绎里。

其次,如果玩概念游戏,你的诡辩本事还是先练好了再来,免得在这里丢人现脸!

郑小迈,一个发布武林帖的人,在武林帖里面宣称,参与规则是:“遵守逻辑思辩的规则!”(见下面链接)

郑小迈,一个“遵循”逻辑规则的人,在本帖讨论过程中,却歪曲他人观点,故意混淆逻辑。

郑小迈,一个“遵循”逻辑规则的人,最后理屈词穷,沦落为人身攻击,冒出“你根本就不够格”、“丢人现眼”之类的词句。

郑小迈,一个“遵循”逻辑规则的人,居然以身份特征等背景资料来证明自己观点。他说“假如本人是反马克思主义者呢?楼主岂不是栽到家了!”你是不是反马,跟帖子里的逻辑有什么关系?帖子里的逻辑并没有假设讨论者必须是反马或者不反马。

郑小迈,你还“建议先生读完《资本论》,再运用您的逻辑学”,可笑啊,为什么非要读完资本论才能用逻辑!难道马克思是先写好资本论,才运用逻辑思维?可悲啊,马克思的资本论没有写完哦,看来马克思从来也没有运用过逻辑啊,可笑啊。据说马克思是从黑格尔那里获得了逻辑方法,不知道黑格尔的逻辑行不行啊,估计是黑格尔没有看过资本论的缘故。

郑小迈,你必须认定你没有歪曲传播资本论的剩余价值理论,否则你的武林帖怎么办?歪曲资本论岂不成了欺世盗名之辈?一旦如此,有何脸面立足于世!!!(所有的假设命题都是从你的武林帖里面拷贝过来的啊!头贴里面每一个命题,都有对应的标记标注在你的武林贴的原文里,以供大家对照。)

郑小迈,你又必须认定马克思和剩余价值理论是对的,否则你怎么会说出“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算准了有先生您这种学逻辑学的人攻击等价交换原则”,以至于被来者可追认为:“不用这么奴才吧”。如果你不认为马克思是对的,那么你自己的逻辑就产生了自相矛盾。矛盾两不立,两立则废,这是你自己定的规矩。如果马克思不对,马克思怎么会算的那么准???????

郑小迈,你还认定马克思算准了像我这样的人会攻击微观等价交换问题,因此搞出来了一个宏观等价微观不等价的解释。如果你不这么认定,一切就结束了,就回到了我在头贴里对你的逻辑归纳和推演:“剩余价值论理论可行,实际不可行。”可是你非要这么认定。

你一旦如此认定,就进入了最后一个逻辑矛盾中,这是一个逻辑死循环啊(见前面帖子的讨论),你不感谢我理清你的思路,却以人身攻击回报,可悲啊。

以上具体例子见上面的讨论过程,没有一言是空话。

郑小迈,你威信扫地,我真同情你啊!!!!

你不懂逻辑,我可以教你,但你不懂装懂,就不对了。

附录1:郑小迈对逻辑和经济学的认识,我差点笑得背过气去,摘下来留作参考

您的问题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核心,也就应该学习马克思到此止住。因为,往哪里走都是死胡同,或者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例如,懒汉(懒人)理论。

经济学有个奇怪特点,逻辑学上证明成立的,经济学上则可以不成立。逻辑学上证明不成立的,经济学上则可以成立。反过来亦是。这大概是经济学有其自身的逻辑吧。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35925-1-1.html      第六楼。

附录2:武林贴里面的参与规则

就amakesi先生挑战人大政经教授须先解的课题广邀本版网友观摩参与的武林帖

https://bbs.pinggu.org/thread-334715-1-1.html

参与规则

遵守逻辑思辩的规则!

1)矛盾不两立,两立则废。例如,非生则死,非死则生,不生不死则废。

2)抽象遗漏则不立。抽象必须覆盖被抽象的所有个体,即只要有一个个体不具有被抽象个体的共性,抽象就不成立。例如,抽象劳动,马克思对劳动的抽象覆盖了所有劳动个体的共性,即体力支出和脑力支出的共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有谁发现有一例劳动个体的劳动不用支出体力和脑力,机器人除外。

3)不能用结论来证明论题、论点、立论和论理的正确,因为结论本身是否正确,还必须由实践和实证来证明。

4)不能用哲学思辩替代逻辑思辩。明朝哲学大师王阳明哲学证竹,结果是趴在竹子底下走火入魔后,弄出了一大堆精神分裂症的疯言疯语。

最后

恭请a 马克思先生为自己的名誉而战。欢迎本版网友参与督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7 9:36:42编辑过]

18
zerana 发表于 2008-7-16 20:38:00
以下是引用郑小迈在2008-7-14 7:37:00的发言:

好!逻辑学确实学得很好,只不过是白学了!

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算准了有先生您这种学逻辑学的人攻击等价交换原则!

马克思非常清楚现实中交换大都不等价,所以也非常清楚地告诉那些白学了逻辑学的人:交换不等价不增加价值,只是一方获得利益意味着另一方利益损失。利益损失一方必定也只有在另一次不等价交换中找回损失的利益,否则就会破产。无数的不等价交换的利益损失和找回利益损失,最终的结果是没有人在交换中获得利益,也没有人在交换中损失利益,这就是说,等价交换原则不但在理论上成立,而且在现实中也同样成立。

建议先生读完《资本论》,再运用您的逻辑学!


我就把你的帖子集中转一下,以利于大家对照着看。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7 9:12: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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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ana 发表于 2008-7-16 20:38:00
以下是引用郑小迈在2008-7-14 11:43:00的发言:

首先,破产与交换在逻辑上,没有充分必要的关联。破产是已经失去了交换的能力,交换过程中有破产就没有交换。

其次,没有实体经济的新增价值,虚拟经济交易的盈亏,永远是有人盈就必有人亏,有人亏就必有人盈的零和游戏。

第三,这是马克思的原意,告诉你就是不等价交换不可以存在一方获得利益的同时另一方没有利益损失,除非有新增价值存在,而马克思却认定新增价值不存在。

楼主的逻辑学运用如果比马克思的逻辑学运用高明,那就应该恭喜楼主成为逻辑学的一代宗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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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ana 发表于 2008-7-16 20:38:00
以下是引用郑小迈在2008-7-14 14:11:00的发言:

首先,马克思非常明确说明,他考察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他运用的概念都具有整个社会层次性质,例如商品、价值、劳动价值、交换、交换价值、价格、等价交换、剩余价值等等,这就是说,马克思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运用概念。用个案的角度去替代社会的角度,不知是谁的逻辑存在断裂跳跃?

其次,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已经驳斥那些用钻石个案攻击马克思理论的人,《资本论》自己去看吧!

最后,已经解释过了,理解不理解又是另一回事,钻进牛角尖里就更是另一回事了?

太崇拜马克思的说法,应是楼主的主观臆想,犯了学逻辑学的大忌。假如本人是反马克思主义者呢?楼主岂不是栽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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