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者可追 发表于 2008-7-17 22:06
劳动价值论仅以劳动成本或者劳动者耗费的时间来衡量产品的价值,并且声称消费者之间是按照劳动的价值量来等价交换的。这个观点仅来自于论点持有者的大脑,却与人类的生活现实相违背。同时,这种极其脱离现实的价值观,因自身的矛盾而陷入了道德陷阱。仅举一例:劳动本身能带来快乐。有时候,即使不支付工资,人们也愿意付出劳动。比如古代的知识传授者如口述历史、说书人,现代的义工,很多都是出于兴趣,不计报酬。什么耗费脑力、体力,花钱难买我愿意。你如何计量他们的劳动价值?你又如何让他们“等价交换”?可见,劳动价值的计量不仅是可笑的,而且劳动价值论是自私的、卑鄙的价值观。因为它无视人类真正的价值衡量标准。由于劳动本身能够带来快乐,人们常常愿意无报酬地劳动,无代价地施舍、救济他人。这样看来,“按价值量来等价交换”的“价值规律”也只能是一个无情的伪价值规律。试想:如果交换一定是按照劳动的价值量来“等价交换”,人类将是多么自私、卑鄙的一族啊!
当然,你也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是不是可以建立这样一种价值理论,能够同时说明这样两种不同劳动的价值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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