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主题谈的是追溯因果关系的规则。对于“现象的成因不能够是现象性的”这一基本规则,你有没有不同意见?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07630&page=3&from^^uid=5675852
因果关系的规则?应该说因果关系的运动方法!
我没有意见,你都把我给搞糊涂了。
楼主: 无知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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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鸡先蛋 唯物唯心 性善性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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