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的一段话不是理解,“在一般的企业价值确定方法中,公司的市场价值减去有形净资产的价值的差额就是无形资产的价值。但事实上,这种企业价值确定方法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请问逻辑上怎么不成立?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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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9346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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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研究的回眸与展望 汤湘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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