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投毒案_念斌投毒案的一些问题
因为LZ本人对法律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在下面的讲的一些东西中可能会有一些可笑的观点,希望大家理解。关于念斌投毒案我也只是最近才关注了一下。了解的并不是很多。只是在百度上看到一些事情的大概经过,由于LZ了解的信息并不全面,又有许多信息不能保证其真实性,这里只对于些确定的信息作讨论。下面是我复制百度上念斌投毒案的判决:
2008年2月1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念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08年12月18日,福建省高院在开庭审理该案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念斌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2010年4月7日,福建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2010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以“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念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不核准福建省高级法院维持死刑的裁定,并撤销福建省高级法院维持死刑的裁定,将案件发回福建省高院重新审判。
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也撤销了福州市中级法院对念斌的死刑判决,该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新审判。
2011年9月7日,该案在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福州中院于同年11月24日再次对念斌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上诉人念斌无罪。三、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念斌投毒案案发是在06年7月27日,14年9月平潭县公安局重新对念斌投毒案立案侦查。由于LZ并不能判断出念斌到底是不是真凶,所以关于司法的公正也无从谈起。只是有一点司法的效率太低了!LZ并不清楚JC是怎样去通过怎样的方式去侦察案情的,但是离案发时间越远案情就越难查清这点应该是没错的。案发是06年7月,一审判决是一年半后,之后念斌上诉;大概是10个月的样子发回重申;又是半年才判决;上诉之后又是10个月;最高法院裁定又是半年后;又是半年后高院发回重审;之后又是半年多出判决;然后将近三年高院又一个判决,最近好像又立案了!
上面好像不清楚,事情大概是案发;一年半;中院判决;申诉;十月;高院判决重审;半年;中院判决;申诉;十月;高院判决向最高院核准;半年;最高院判决重审;半年;高院判决重审;半年;中院判决;三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再次申诉的);高院判决。就这样看中院判了三次,高院判了四次,最高院判了一次。关于人命慎重判决是很好!但是中院审不了,让高院定,高院定不了让最高院定啊,为什么要发回啊!两边判决不一不是应该遵守高院的判决吗?既然案情不明直接在高院审不就行啦为什么要发回啊?这样来来回回一直扯到14年(11年到14年有时间间隔,不排除念斌自身拖延的可能性)案情相信已经模糊不清了,这样怎么保证判决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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