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针对这些问题,要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多措并举,既借鉴可行的新农村建设发展模式,又根据实际大胆创新;既加强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又注重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新农村建设这篇大文章。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抄自: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安徽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模式调查与研究,中国统计信息网络,2007.03.06)
李:一、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长期目标与当前任务的关系
我省农村地域广阔,农民人口众多,农业稳定性差,新农村建设需要付出加倍努力,要树力长期作战的思想。同时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尊重民意,珍惜民力,一步一个脚印,一年办好几件实事,解决几个具体问题,不断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繁荣进步。
(二)处理好生产发展与改善环境的关系发展生产是首要任务
生产发展与改善环境是相辅相成的,生产发展能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而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同样能促进农村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因此,各地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首要任务,把农民增收作为首要目标,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治环境作为突破口。要注意保留当地农村的特色,不搞一刀切;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方便农民生产生活。要加大投资力度,把重点转向农村,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
(三)处理好农民主体与政府主导的关系
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主要是要引导农民、帮助农民、支持农民,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就是在制定村镇规划和建设方案时,要经过村民讨论,民主决策,切忌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搞形式主义;就是要注意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建设过程中无视政策规定、无视群众利益,擅自加重农民负担;就是要广泛宣传党的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积极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不竭的动力。
(四)处理好抓点示范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典型引路以点带面
“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力争用35年时间,打造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目的是通过示范引导,探索创造,积累经验,带动和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健康发展。各地在抓点示范、典型引路的同时,要着力推动面上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一村一品”特色块状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抄自:赵树丛:新农村建设须处理好“四个关系”, 作者:夏朝阳,安徽日报农村版, 2007年1月9日)
李:(二) 要以广大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
必须明确,新农村是广大农民的新农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只能起引导和组织协调作用,而不能代替农民做主。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要我建设新农村”向“我要建设新农村”转变,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来创造美好的家园。因此,在产业发展、村庄建设等方面,不能不顾农民的想法,搞“一刀切”、“千村一面”,更不能只作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带领广大农民走出适合当地情况的发展道路。
(三)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形成增收的长效机制
要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加强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能力,以缩小农产品市场的波动,降低农民增收的不确定因素;要加大对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把农业生产受气候条件的制约减少到最低限度,降低农民因灾返贫的比例;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富民强省的重要途径,引导农村劳动力适度转移,促进其有序流动;要加快养殖业发展,提升其对农民的增收支撑作用;要大力发展农村个私企业,加快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给农民增收带来压力。
(四)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造就新一代的农民
农民素质提高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障。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投资力度,同时按照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术型劳动者的需求,大力推进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培训,使更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掌握一到两项专业技能,努力促进“农”“科”“教”的结合,实现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为劳动力后备军拓宽创业就业的渠道。同时,要重视和解决“农民工”问题,加速“农民工”身份的转变。
“农民工”是个历史性和阶段性的问题,且带有强烈的中国特色,其产生和发展都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但是“农民工”毕竟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阶段性和局限性,不能长久地存在下去,必须尽快地加以解决。首先从名称上,农民与工人是一对矛盾,是对应的统一体。工人是由农民脱离农业生产转化而来,工人也可以离开工厂,参加农业生产而转变为农民。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一定阶段农民可兼业从事工业生产,但长年从事产业化生产的“农民”,就不应叫做“农民工”,而应是实实在在、完完全全的产业工人。当前超过50%的产业大军中的“农民工”,不仅要从经济利益、政治待遇上保障其得到所从事产业生产和“工人”一样应得到的权益,也应该从名称、称谓上予以正名,成为真正的符合其身份的—产业工人。惟有其称谓上、经济效益、政治地位都得到解决,即“农民工”成为真正的工人,“农民工”一词放进历史的档案中,农民问题才能解决,进而三农问题才能解决。
(五)要以改善村镇面貌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规划,抓好重点,着眼于经济、自然、历史、民俗等多种因素,使新农村建设规划充分体现地方特点、文化特点和时代特征,融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时代文明于一体。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二是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三是要争取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省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四是要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五是要着力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
(六)要以服务广大农民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建设
农村公共事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新农村建设中,一是要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二是要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三是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四是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五是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六是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七是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从体制和法律上维护农民权益,激发广大农民的创造力。
(七)加大扶贫力度、加快脱贫步伐,创建和谐社会
愈拉愈大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收入差别是创造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巨大障碍。农村中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长期存在,绝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所需要的,也绝不可能建成和谐社会主义。因此党和政府,特别是社会各界都来关心贫困人口,关爱贫困人口,上下努力、社会动员,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加快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步伐,早日实现家家生活富裕,人人精神愉快,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才能创建和谐社会。 (抄自: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安徽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模式调查与研究,中国统计信息网络,2007.03.06 )
从多处错误看李某的“科学精神”和“学者风范”
李某在后记中自认为这是“学者的倾力之作”,但我们发现在李某倾力撰稿的第十三章中却出现了许多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如关于安徽粮食产量波动幅度的数据,在第一节和第二节第一部分中就出现了“就粮食产量而言,波动幅度高达50多亿千克”和“就粮食产量而言,波动幅度高达20%,达到100多亿千克”这一自相矛盾的结论。又比如,李某文中多处错将2006年省委5号文件当成2007年省委5号文件,一些2006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在文中也相应的被认为是2007年才出台的政策措施。比如,2006年省财政投入新农村建设方面资金31.1亿元,比2005年增长20.2%,而在李文中这组数据却被错误地认为是2007年的数据,再比如,关于安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外省龙头企业的比对结果数据以及典型村镇人均收入数据也缺乏事实依据。不仅如此,就在第一节和第二节相间不足一页的两处,还出现了大约300多字的重复雷同文字和内容。这就是被李某引以为荣的所谓“科研成果”和自以为毫的科研水平。
另外,李某在章末列出了一串参考文献,但本贴中该列的文献资料却没了踪影,是李某作贼心虚,还是不懂学术规范,只有问其本人了。
编后感
不管别人怎么认为,有怎样的看法,只要李某是副校长,还是可以照样行窃,照样拿这样的“成果”去申请奖金奖励和科研项目,这就是客观现实。